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中国

王起超 冯玉军
本书系下列项目的研究成果 2023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及其理论阐释研究”(22&ZD198),2022年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22AZD059),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22XNQ003),中国人民大学当代政党研究平台支持项目“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研究”。 序言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中国式现代化 一 法治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制度成果,是迄今人类为驯服政治国家权力所找到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法治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历经百年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创新理论和制度保障。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新时期重大方针,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开启“全面依法治国”,再到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坚持民主建政、依法办事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总结国内外法律制度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进入新时代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就巨大,法治中国建设开创崭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华民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