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杨东 杜焕芳 王旭
序 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调研考察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为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特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于2024年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高端讲座暨法学学科示范公开课”公益直播,关注时代课题,挺膺学术重任。本书作为该直播课的成果转化,涵盖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涉外法治诸领域,旨在系统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逻辑,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学术支撑。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正面临着全面、系统的知识体系的挑战和重构,我们要走出一条新路,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来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构。回顾历史,人类知识体系的历史演进划分为四个阶段:原始分化阶段,人类只能依靠大自然的力量获得食物而生存,人类自我认知不足,出现了原始拜物教等各种各样的崇拜体系;古代合一阶段,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虽然开始出现了一些知识体系的分化和细化,但总体上知识体系相对单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划分不明显;全面分化阶段,基于回答人类社会和自然科学重大问题而产生的知识体系,随着社会分工和行业产业的精细化、国家治理的流程化以及科学过程的专业化,日益转变为高度分科性和专业性的知识体系;现代知识体系融合统一的形成阶段,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时间、空间和人们认知的范围,人类正在进入一个“人、机、物”三元融合的万物智能互联时代,应该建构一种以人为核心、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统一,注重人与社会、人与宇宙的关系,体现和谐、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