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绘画:元至清
[美] [美]巫鸿
总论
本卷涵盖的时期——元至清(1279—1911年)——构成中国古代绘画史的第三段也是最后一段。
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看,元、明、清三朝构成中国朝代史的最后一个时期。元与清分别由蒙古人和女真人建立,之间的明代由汉人掌权,但这三朝都是以儒家政治思想为主导的统一国家,政权的交替也没有造成以往历史上如南北朝、五代十国那样的长期分裂局面。因此在这个长达六百余年的历史过程中,作为多民族共同体的国家不断重组和扩大,包括视觉艺术在内的中华文明持续发展,以卷轴画为主的中国绘画也适应着社会、政治、文化、商业的诸多变化而不断更新。这一朝代史框架中的持续发展在19世纪中期被打断:此时,已进行工业革命近百年的欧洲走上了扩张的道路,加剧了中西之间的政治冲撞和文化渗透。随着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摄影、石印、画报等新型视觉形式通过通商口岸和租借地被引进,迅速地重塑了中国视觉文化的面貌。
本卷的研究方法和撰写方式沿袭了本系列中的前两卷。如笔者在《中国绘画:五代至南宋》中提出的,我们需要在两个基础上确定各段中国绘画史的研究和叙述方法,一是绘画发展的阶段性,二是历史资料的留存状况。从叙述方法看,所采取的方式应该尽量全面地揭示绘画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不但关注形象和风格的特点,而且注意到媒材、内容、样式、画家、观者、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从历史资料看,由于有关画家的文字记录和具有明确画家归属的作品在五代至南宋这一时期都还相当贫乏,笔者在前书中倡议改变以画家为线索撰写绘画史的传统方式,转而立足于新发现的考古资料和可信的传世作品,将其作为重新构建画史叙述的基础。这一情况自元代以降发生了很大变化:与代表性画家有关的文献在此期间大大增多,不但有不少同代记录,画家本人也常常留下大量文字材料,包括画论、诗文和题跋等。这些材料使研究者能够在相当程度上重构重要画家的生活经历、社会关系和思想变化。此时期的另一重大变化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