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飞行

张向东
图片 自行车 自行车代表了我所相信的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之处。 学骑车,是少年礼。 在陕西乡下,小学升初中的暑假,是学骑车的指定时间,约定俗成。那时候,家里都买不起专门给孩子的自行车,统一用“28自行车”开练。一到暑假,打麦场上就能看见当爸爸的给孩子把住车后座,喊着“慢点慢点骑、快点快点踩、刹车刹车、后闸后闸”。过一会儿,一个新自行车骑手就诞生了,小脸蛋儿红扑扑地跨在自行车上,在村外马路上来来回回。妈妈不在村口喊着名字叫吃晚饭,肯定是不回家的。 学会骑自行车在那时候的重大意义,和今天学会开汽车拿驾照没有两样。 街道里总有调皮大胆、手脚灵便的几个,等不及上初中就推出对他们来说太高的自行车。也不知道谁发明的掏裆式骑法,姿势难看不说,还只能蹬半圈,看上去太有喜感。小朋友们一旦学会,立刻勤于跑腿,乐于出门,爸爸买包烟,妈妈买袋盐,马上自告奋勇揣上零钱领命而出,推出自行车,一阵猛蹬,气喘吁吁一个来回,进得门来,昂首挺胸,和得胜凯旋的将军一个样儿。 多美好的回忆!不过,呃,丢人的是,对我来说不是。 可能那时候的我胆小,担任陪练的哥哥在后面刚放手,我就连人带车大摔一跤,从此再不敢学。父母心疼我受伤,家里也穷,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自行车,要么就是哥哥骑车驮了我去学校,要么就坐同学的车回家,经常地,他们故意表演双手撒把,吓唬坐在后座上的我。 后来读毛姆的书,发现他和我也一样有类似的经历。《寻欢作乐》(Cakes and Ale)里描述他学车的故事,是毛姆少年的真实经历。 直到1992年上高中,要去十公里外的学校寄宿,我才被迫学会骑车。那时候,个子也长高了,一骑上去,自然就学会了。没过几天,就和同学在路上并排骑着,一起玩双手撒把,果然开心。 1992年,自行车对我那个半农半工的家庭的意义,远远超过了美国人的家庭汽车。 它很便宜,但抵得上父亲半个月的工资。它也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没有它,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