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迷恋真实
[英] 埃米莉·布特尔
引言
在当代文化中,我们熟知“真实”(authenticity)这一概念,以至于觉得追求真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然而,它并非一直作为一个概念存在,而是在18世纪晚期才出现,在那之后,它的含义一直在慢慢变化。在当今的西方,这个词已经无处不在:二手名牌包或艺术品使用“真实”一词来让买家确信自己买到了好货,一线明星使用“真实”一词写作个人简介,H&M将“真实”一词印在袜子上,“真实”一词还成为民粹主义政治的武器,最重要的是,“真实”成为一个坚定的人生目标,烙印在我们的脑海中。
这个词很流行,我们很容易接受这一点——事实上,“真实”的无处不在甚至已经到了我们可能完全意识不到其存在的程度。“真实”是非常方便的一个词。在我们的世俗社会中,它为我们提供了追求的目标,它要求人们自我反省,而在这信条之中,它就是灵性般的存在。它给了我们一个理由,让我们能专注于追求个人幸福,而不是更困难的集体目标(尽管许多人追求自我的真实是为了更好地帮助集体)。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开始质疑“做真实的自己”这一使命,在我看来,这件事并不总是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有帮助。
在探讨“真实”(我们很快就会讨论其定义)之前,我们还要先提到“真诚”(sincerity)这个词。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在《诚与真》(Sincerity and Authenticity)一书中详细论述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1}\)我在本书的某些部分也借鉴了这本书的观点。该书详尽阐述了这两个概念在文学作品中的演变过程。在17世纪和18世纪,真诚学说都指导着人们生活,正如《哈姆雷特》中波洛尼厄斯告诉雷欧提斯的那样,你应该“忠于自己”(to thine own self be true)\(^{2}\),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现在很多人把“sincerity”理解为“活出真实的自己”,但实际上,这个词更侧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