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限度(增订版)
汪尧翀
本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启动项目基金
“哈贝马斯美学思想研究”
[项目号:2020YQNQD0053]的阶段性成果 导论
艺术作品是最大的谜语,但人是答案。
——约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
在当代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几乎不可能回避20世纪80年代由阿瑟 · 丹托(Arthur Danto)、汉斯 · 贝尔廷(Hans Belting)分别在艺术理论和艺术史中所重提的黑格尔经典论题。这些论题既刻画了当代艺术理论的状况及前景,又更尖锐地重提了经典的思想史问题。
事实上,对任何艺术问题的探讨,都必须依赖某种“理论”,后者也往往被更直接地称为哲学立场或哲学视域。但是,这种探讨必然是不完备的,因为依循某种理论视域所给出的答案,必然要包含对理论本身的反思。而几乎任何有成效的理论视域,往往扎根于某种思想传统,并且该传统又往往在一个更宏大的思想语境中与其他的思想传统发生关涉:既可能交融互补,也可能冲突不容。与哲学视域相伴的历史性,既是效果历史的体现,又是深入探究的契机。因此,本书的立场稍显折中,包含了主体性(迪特 · 亨利希)与主体间性(哈贝马斯)两大范式之间的尖锐争论和相互妥协。
本书的核心议题在于:为何哈贝马斯的思想中缺少一门系统的美学?在这个问题得到解释的情况下,可否设想一种合理的艺术理论,且理据何在?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或者说,在一个特定理论视野(批判理论)中做出“美学/艺术理论”这种关联表述,必须从哈贝马斯与德国观念论传统的亲缘性,或者说,从他的康德主义立场出发,才能得到准确的理解。换言之,在本书中,但凡加上引号的“美学”,就指向“美学/艺术哲学”这一关联表达。美学作为先验知识体系,与从具体艺术作品出发的艺术理论建构之间,既有着历史的鸿沟,又有着可跨越的潜能。这种区隔作为从康德到黑格尔的观念论美学遗产,背后有复杂的思想演变,但至少其根底仍是德国观念论“体系”追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