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周刊·2014年第28期

香港凤凰周刊杂志社
每年9月开学季,各种“上学难”的新闻都纷至沓来,引人瞩目。今年照例。江西一对母子因借读问题,溺水身亡。湖北十堰更是因此发生了杀童惨案,致4死5伤。杀人者当然罪不可赦;但此案缘由,却是因学校侵害了儿童的教育平等权。成绩不好,竟成为学校拒绝孩子入学的理由。这个血案嫌犯曾为女儿上学卖房进城,负债超过10万元,结果却制造出这样的悲剧,让人不能不愤懑而痛心。 《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承诺,儿童有平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分民族、家庭财产、宗教信仰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一些地方却屡遭户籍和成绩门槛。虽然,这些都可纳入“发展中的问题”,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很难追究、查办到具体的当事者、责任人。然而,蕴藏在这类门槛背后的社会学意义和风险却是绝不可小觑的。 还有什么比不让孩子上学,更让父母绝望?还有什么比无法待在父母身边,更能伤害孩子?大陆到今天,因为实现不了教育平权,仍有6000万留守儿童在默默地被伤害着。这些留守儿童或失学,或缺乏父母与社会关爱,往往不具备足够的知识与技能,就被匆匆抛入成人世界,已成为中国未来最大的社会问题。一些地方的统计显示,如今留守儿童的犯罪率已占到未成年人犯罪的70%。大多数政府官员和民众都认为这些留守儿童与己无关,他们没意识到保护这些儿童的教育权利,其实是在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也是在保护自己与后代的未来。留守儿童犯罪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对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严重威胁。各种隐性和显性的教育歧视,正在制造大量未来的罪犯和仇视社会者,湖北十堰惨案及近来一些报复社会型犯罪,都是明证。 7月底,国务院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多处论及教育,如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教育等权利、或以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保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这些规定虽有进步,但从法理上讲,仍显不足和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