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围城

李曼瑞
第一章 我叫李小曼。 我认识常城的时候,刚刚十六岁,那时我想当作家已经有些日子了。我一直想写本长篇小说。 我喜欢思考,往玄妙说叫冥想,往平常说那是发呆。我总想着要当成功的作家,新一代文学的拯救者,我的第一部作品就该是本绝无仅有的鸿篇巨制、长篇小说。虽然我发表了不少散文,也获过几个文学奖,却一篇小说也没发表过。但我觉得自己的地位就该是这么回事,我心里有数。 我妈每次听我这样说,总要笑着冲我爸说,看看人家“九〇后”,多狂妄! 可我明明是个“九七”后。 我妈也是个作家,我当然不会被她打沉,我让她以后称我为“宇宙无敌超级美少女大画家、大作家”。虽然现在总有人介绍我是吴炆忆的女儿,可将来人们会称她为“李小曼的妈妈”。她说好吧,我等着隐姓埋名那一天,然后退出江湖,听你的传说。我不管我妈说时多没诚意,反正我一直在大量读书,挤出时间写东西——我得为我当作家备足粮草!有时我瞧见报纸上说现在陕西文学断代了,年轻一代没人能扛起领军大旗,我就恨不得自拍胸脯说,不用愁了,领军人在这儿呢。甚至我每晚做数学作业的时候,都会心说,瞧瞧你们的领军人都在干啥?居然每天抠头算三角函数呢。 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创作不了长篇小说实在是时机未到,因为每天接触的只有老师、同学,没啥我能写的素材。恨就恨在我念的高中“强校”太厉害,它是全国数得上的重点中学,陕西“五大名校”之一,而且还以理科著称。为了考上强校,上小学的我是同学里少数主动要求上奥数班的“傻子”。那时,隐藏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奥数班里,永远坐满了黑压压的人,空气总是显得有点缺氧,且总弥漫着大家钟爱的“三无”小食品的辣呛味。教室的最后两三排,永远坐满了妈妈们,一边织着毛衣,一边叽叽喳喳,评论着各家的孩子,她们是噩梦般记忆里不可少的点缀。而坐在前面的我们,忍着冷得有点不像话的天气,顾不得手已僵硬,只“唰唰唰”歪歪扭扭记下老师的板书。在老师讲课的间隙里,我感觉自己的脚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