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贼莱佛士

[英] E.W. 赫尔南
译者序 百年莱佛士 ——福尔摩斯的反面,怪盗基德的始祖 作者 党霄羽 柯南·道尔的警告 图片: 左二为作者霍纳,右二为柯南·道尔 “早就让你别写,你偏要把他写出来!”柯南·道尔背着双手,怒气冲冲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可是……可是人家已经写了呀。”欧内斯特·霍纳坐在沙发上,一脸无辜地看着这位内兄。此时柯南·道尔已经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的作者,而霍纳不过是文坛上的无名小卒。 “现在的观众竟然把他当做英雄啦!一个贼,这能叫英雄吗?”道尔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末了还不忘写篇文章发给编辑碎碎念一番。 留下霍纳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喃喃自语:“你那莫里亚蒂不还是被当做英雄……” 欧内斯特·霍纳,说来也是个命运坎坷的家伙。他家境原本十分优渥,父亲在澳大利亚经营着煤铁生意,可是后来生意破了产,父亲也死了。于是他落寞地回到英国,当起了记者。当记者的那几年,伦敦又不太平,凶杀案一起接着一起,后来还出现了开膛手杰克这种恶性的连续杀人事件,弄得人心惶惶。不过这年轻人凭着才气,打动了道尔家最漂亮、追求者最多的那个女儿,柯南·道尔的妹妹康斯坦丝,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他也是忠实的福尔摩斯小说爱好者。现在,他自己也写起小说来了。不过,他不想写侦探故事——若论写侦探小说,谁能超得过这位内兄呢? 于是,他只好写点别的东西了。 没想到,这一写还真的红了。文章被《卡塞尔杂志》(Cassell's Magazine)杂志看中了,这家杂志专门发表一些通俗流行小说,桑代克系列侦探小说的作者奥斯汀·弗里曼也是杂志的供稿人之一。 当记者时积累的犯罪学素材启发了他。霍纳在小说中创造了一个优雅的小偷,一个人见人爱的罪犯,一个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反英雄(anti-hero)——莱佛士。 这一系列小说大获成功,在1905年拍电影还很奢侈的年代,就被改编成电影,此后几乎是平均每十年就要重拍一次,每个时代的人都争相用荧幕演绎着自己心中的莱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