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
白建军
自序
一
做学术,有趣。但读学术书,实在算不上什么享受。的确,学术研究有自己的叙事方式,并没要求所有人都能看得懂。不过,我还是想写一本既有一定学术含量和理论深度,又能让不同读者各取所需的书。正好,2004年起,我为北大全校本科生开了一门通选课,叫做“犯罪通论”。这本书就是以十年来这门课的讲稿为基础,逐年完善、增补而成的。因此,与此前我的《关系犯罪学》相比,这本书的可读性稍好些。
人都说,每个女孩儿都觉得自己是公主。其实,每个男人也总觉得自己是大王。为这些公主、大王服务好,就是我的本分。每次北大最大的一间教室里几百张可爱的小脸儿,听到哪里便会瞪大双眼,哪里会开怀大笑,哪里会发出共鸣,哪里会争相发问,当然还有,哪里会有人起身离场,我都知道。写这本书时,这些地方自然多用些心思。如果说,这就叫迎合听众、读者,那好吧,我认了。既然是为公主、大王服务的,便用不着把自己也当成大王。事实上,如果没有这十年来几千北大学子与我互动,这本书便没有今天这个样子。所以,谢谢我的学生们。
二
“犯罪通论”的内容是我在法学院讲授的犯罪学、刑法学、金融犯罪、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等几门课程的集合。为什么要为法学院以外的大学生开设这门课?我们为什么要系统了解犯罪——这种离我们最远、最不可理喻的丑恶现象?其实,所谓“离我们最远”、“最不可理喻”,甚至“丑恶”这些判断本身就有问题。也许,这些说法本身就流露出某种片面。因为,犯罪就在我们中间。
说犯罪就在我们中间,首先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被害人。因此,我们不仅要知道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哪些保护,还要对犯罪规律有所了解,以便预防自己被害。其次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同时又是潜在的被告人。作为被告人,也许真的有罪,也许无罪。因此,无论真的犯法了,还是被冤枉了,都需要了解刑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要知道,刑法既是对犯罪的禁止,又是对司法滥权的禁止。谁知道这把双刃剑的哪一边会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