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会,林先生
范五
我一直认为所谓的工作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分段出售,也就是说把自己的时间卖给某个足够富有的大佬,如果这个大佬是个冤大头不怎么识货,那我恭喜你运气不错,要是遇到个鸡贼老板,那只能说明你还是太弱,演技太差了。
他买得起时间,就是买得起你的命。
我还算幸运,应聘到一家外企,算是把生命卖了个好价,因为我自知没什么能力,除了课本精熟其他一无是处,甚至换个灯泡都要在网上查一下,先向左拧还是先向右拧,但这并不影响我端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享受别人的敬仰,他们一致认为我是人中俊杰,我应该享受这份殊荣。
还有一个能让我安心坐在那张椅子上的理由,如果说我是精英,那我告诉你我只是个废物,到日子拿钱走人,对公司没什么危害。还有比我甚者,他不但拿钱走人,还要卷走些附带品。
这人是我同事,叫他林先生好了,我不敢叫他真名,不是我懂法,是因为他懂法。
林先生今年三十岁,跟我一样年纪,我的孩子已经五岁,他还是单身。但这绝不是因为他学历低或者贫穷,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林先生个子不高,1.67米左右,这是体检报告上的数据,如果穿上鞋子会增加一厘米。他微胖,皮肤白嫩,发质很硬,剪的很短立在头上,戴着一副黑框近视镜,这些都是标准好学生的先决条件,所以他说自己很顺利的应聘成功。
我们部门有四个人,除了我们还有两位女士,我们的工作就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我们的工作,几个精英坐在这里也许只是为了提升公司的整体文化水准,很多学识都用不上。
那两位女士大部分时间在某网站翻些便宜货,或者讲就老婆婆,实在没有话题的时候就拿出十字绣闷头用功,最近她们在合作一幅“清明上坟图”。
我当然是在敲字,妄想骗几个稿费补贴下水电费,这倒不是我收入低,为了支撑在外人眼里光耀的人生,我其实挺难的,月薪七千也是入不敷出,鬼知道钱都花哪去了。
办公室里唯一显得忙碌的就是林先生,我打出这段文字的时候他正拎着两双洗好的袜子走进来。
对,是两双袜子,不是手套。
他把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