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婷这个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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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学的时候做过一个练习,要把生活中某个印象深刻的时候写成文章,然后在全班的面前朗读出来,由全班同学一起判断是否可以通过,至于这个通过标准,因为全班有三十四个人,所以加上老师可以说有三十四个标准,这三十四个人全部成长于不同的背景,要如何对一件事情判断是否「通过」,这个要通过的,应该就是所谓共情的部分吧。坐在台下作为判断的一员是比较容易的事,有时候可能一个走神,就可能觉得台上的人的故事无法让自身共情,就投下反对通过的票,反正只是三十四分之一,就切一个蛋糕来说可能连蛋糕的味道都还常不到就吃完了,无足轻重的大小。但是,当你站在台上的时候就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在写文章的时候,除了要重新回到那个印象深刻的时刻,有时候,是十分痛苦其实不愿意再度想起的时刻,当然,也可以写幸福的时刻,但是人的脑子不知道为什么,记住痛苦比记住幸福容易得多,大概是方便随时回味惩罚自己?或者是随时回味提醒自己一路走来也真是不容易?总之,再度回到那个痛苦的时刻,再度承受心脏被鞭打的痛楚,于此同时,还要想这些文字是否能够得到大家的共情,因为有时候,自己觉得痛彻心肺的伤口,在别人眼中只是蚊子叮咬的小包,搓揉两下甚至吐口口水就可以消去的,只是伤者本身太过在意甚至借着自己的想象无限放大,最终变成黑洞一般的伤口永世无法痊愈甚至会吸收其他美好的可能性,把人的内在乃至于精神层面全部侵蚀成密不透光的材质,这种材质坚不可摧,某种程度保护了人免于受到伤害,但也同样隔绝了这个人接受外在刺激的机会,我从小的好朋友,当然,因为这篇文章是我写的,里面出现的人物都是我来决定她们的称谓,或许他不愿意承认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无所谓,我的文章我说了算。苏佳珍,我从小学时代的同学,虽然中间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但是在路上我仍然一眼就认出她来,因为如果我需要写一篇印象深刻的文章,苏佳珍一定会是出现在里面的人物。
我们小学时候发生过很多事,她应该已经说过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