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紫千红

宜为翼
我不知道它是谁落下或者是故意丢弃的,它身上没有污迹,是来自体面的口袋或者手指,它在桌子底下发出银色的光辉,微小但是夺目。不管怎样,我的眼睛被它牢牢抓住了。 这一枚小小的硬币成了我瞩目的对象,想起来就够滑稽。它是一枚不能再普通的硬币,也是面值最小的那一种,没有人会为它弯腰,也包括我。 我用鞋跟在它身上摩擦,用鞋边把它推远,再用鞋尖把它勾回来。当然,我灵活的双脚得益于新买的真皮牛筋底皮鞋。它价值不菲,但是值得。早上店员向我推销它的时候,着重强调了它的亮度和抓地性,并且一再强调它的防水功能。 说实在的,我当时有些生气,我是会穿皮鞋蹚水的那类人吗?或者说,我看起来很像那类人吗?不过我没有真的生气。一个普通的店员如何能够理解我这类人的品味和习性。它,除了这一次被我穿着参加活动外,下一次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再次出现。我想,我会把它擦干净放回盒子里,塞进橱子或者堆在我的工具箱旁边,要是嫌麻烦,就干脆卖了它,肯定会贬值,但总比放在那里被风化了好。 “不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我对陪我买皮鞋的雪沁说。 “我不知道,但是你买不起它倒是真的。”她直言不讳地嘲笑我。 “你太狭隘了,Letitia——” 她连忙打断我,说: “求你了,咱俩在一块的时候别叫我Letitia,臊得慌。” “既然如此,你就别嘲笑我买不起皮鞋。” “那可以,说定了。不过,你要我明白你的什么意思?” 我装腔作势地说: “其实,我是想对抗一种生活。就像你说的,我买不起它。”我指着那双皮鞋,黑色的自然斑纹上发出耀眼的光,“同时,我难道不是在反抗它吗?反抗那样的体面甚至尊严。” 我说的很含糊,我对这种观点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更可以说,我对它没有信心。 但是我还是坚定地对雪沁说: “你别忘了,当初你答应过我,要保持骄傲!” 雪沁笑着问: “这双鞋你还要不要?” 现在,我穿着这双耀眼的皮鞋坐在PITINMUD展会上,也生出了一股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