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探案手记(二):招待所里的羞天草
咫尺春秋
第二案 招待所里的羞天草
我盯着淹死的死者,其身上的皮肤,除了明显的烧焦外,还有几处轻微的肿胀红疹,按理说高温环境,皮肤一般是起泡,而不是疹子。所以我觉得死者在被雷击之前,身体里已经存在某种物质。“杀死一个人用得着这么多招吗?”妇人的话让谜团更显得离奇。
而最终的真相,竟然与一个小小的井盖有关…… 1
我叫徐方回。我的身体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可以短时间内让身边的人提高智商和推理能力,与我年龄越相近,效果越明显,但这个“短”时间大概只有三十分钟,而且,还要有一个必要条件,我必须得喝酒。
我刚来刑警队的那年夏天,队长让我去山仓市城南派出所跟班学习,说是锻炼一下刑警队员的基本素质。看来刑警队长本想重点培养我这个后生人,可直到如今我仍没考上编制,想来真是尴尬,而把这一点记入笔记,纯当是内心一份感触吧。
那个炎热的夏天,终于“盼”来了五号超强台风。虽不在山仓市登陆,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已经让人感受到了它的威力。可偏偏这时,城南派出所接到报案,所辖区的“羞天草招待所”逮到一个小偷,需要片警去处理。所里的人都不想在这台风天出这一趟“小警”,于是这“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我身上。我虽然不太情愿,但想起队长对我那份莫名的期许,我关掉电脑里警队典型案件综述,顶着黑压压的天出发了。
三四公里的路程,我傍晚四点左右来到了“羞天草招待所”。招待所是一栋六层砖混结构的建筑,依山傍水,背靠石仔山,面朝滴水湖。这原来是城南片区各级部门的定点机构,后来转企,由个人承包,改了个奇怪的名字“羞天草”。
进入一层大厅,前台桌上摆有一缸人参药酒,还有一株两米高芋头样貌的植物,巨大的叶子下有两个人,一个双手被绑跪着,一个双手叉腰站着。此时从楼梯上迅速下来一个四十岁年纪的秃头男人,他自称是“所长”,招待所的负责人傅元平。他指着跪地的那人说:“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小偷,上回让他跑了,还敢来,被我绑了!劳烦您大风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