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
霞猫
前天夏天,我借着病故请长假,逃着回了乡下省亲,看着小我十多岁的孩子们同蝴蝶在田里打转,心情着实舒爽不少。澄澈的蓝天下洒着金黄遍野与榆柳荫檐。
"小陈,莫要踩坏了庄稼。"陈伯提着手准备揪耳朵了。
我一面笑着帮小陈支招,一面学着陈伯的语气逗他长大了不要像达叔一样。可望见小陈不解的眼珠子,我这了悟原来乡里已经不讲达叔的故事——大致大家都把他忘了吧,也好。
然而我还忘不了。倒也不是多么值得人铭记的丰功伟迹或罪大恶极,只不过他既然不曾在人心里存在过,那也无所谓忘不忘的了。
达叔本来不叫达叔,叫发叔。他年轻时就想发达。我十岁出头时,城里办新式学堂,散学回来,看见他在我家门口杵着发呆,黑咕隆的眼瞄着天。正当我一条腿跨过门槛,疑惑着要不要叫醒他时,发叔活了:那黑咕隆瞄着我了。
“××,我名字怎么写?”
我愣了愣,慢慢挪着另一条腿。发叔却像鸡啄米般抓住了我的袖子。
”我以为你既是上了学堂的人,字是肯定识的了,这才来找你做事。“
然后鬼鬼祟祟从怀里掏出几块锃亮的麦糖,语气竟是央求起来了:
”以后我发达了,不能叫别人笑话我不会写大名。“
然而我早已识了字,更是早早脱离了被几块糖收买的幼稚。”没有纸笔,我怎么写字?“避着那黑咕隆的逼迫,我使使劲想挣脱他却越发抓紧,一面抽了根地边的草芯:“没事没事,这有笔,你就写在地上。”
我倔不过,接过笔,然后一笔一划在沙土勾出个大字。
“喏,‘发’。”
发叔也一笔一划地抄写在临近地上,用第二只草芯。抄了三遍,还是不会,于是把草插回地里,从此发叔就改名“达叔”了。因为“达”字结构简单一些,虽然发有六画,达有五画。不管怎样,这几块麦糖我还是收下来了。从前我听大人们讲达叔是我家的落魄远亲,看他脑子有点问题可怜他收了下来,现在看来至少在爱护儿童一事上尚有底线。
达叔三十年学了一个字,后三十年就倒在这一个字上了。
乡下人要想发达,信用全压在土地上。不过达叔另有见解,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