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子

一道
1. 如果一个人的日记多少还可信的话,据我持续多年的不完全统计,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在从小到大吃过的36660顿饭里,仅仅列入菜谱的植物果蔬就超过38种,肉质食材更是不计其数,抛开猪、狗、牛、羊这些寻常畜生不说,就是那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山上跑的,甚至是草里的蚂蚱、洞里的老鼠,我都一一尝遍。 涉猎范围之广,可谓上穷碧落,下及黄泉;手段之丰富,或生煎,或油炸,或清蒸,或烧烤,无所不包。这些曾经生龙活虎又五花八门的生灵们,最终都乖乖在我的两根竹筷底下束手就擒,以至于我下筷之际甚或产生了某种幻觉:天下武功,唯筷不破,宇宙之大,不过一嘴。 古人常感慨,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想想也是,人生在世,能称至乐之事者几何耶?翻过来,倒过去,不过一个食,一个色,上下两窍,自足自乐而已。孟夫子不是也说了么?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但是,说起色姑娘这事儿,27岁之后,我就不再想了。自从一年前中了密友二鬼的迷魂汤,去那个名叫玉生香的狗屁地方潇洒不成反被老婆逮住的尴尬事情之后,在老婆哭哭啼啼,夹泪带骂,间或来上几句“王八蛋,明天就他妈离婚”、“我剁了你”、“死给你看”诸多恐怖行为的教育下,如今我一听见姑娘二字就低首敛眉,看见玉字香字就寒毛倒竖。 塞翁失马,未必全祸。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雅士风流,虽然跟我不再相干,但正如眼睛失明的人听力会尤其发达,色字誓不沾身的我,却也因此更加精心于吃食。 可以说,在27岁的那个无比漫长的夏天,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不但把吃过的东西一一诉诸毫管,就连食物如何做法、优劣对比和口感体验,也不厌其烦地记载下来。 在众多拿手菜中,我尤其擅长熬鸡汤,闭上眼睛,放上几个陈年辣椒,倒一盅老孔家的着色酱油,然后兑进几斤农夫山泉水,把火一开,咕咕嘟嘟,不用半个小时,便可鸡味盈鼻,久久不散。记得有一回,因为鸡汤味道太浓,对门的小周姑娘砰砰砸门,愤愤地说,你呀,再这样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