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篇文章我看完后,最大的感受就是时曾相识,稍稍阅读的书多一点,深度深一点的读者就会发现文章索要表达的事件本身就是不陌生的。作者的本意是要通过这些事来去刻画一个城市(当然包括城市里的人),但作者恰恰忽略了一个城市最重要的一个东西---不可磨灭人性。作者对人物的性格及心里刻画十分单一,偏重于语言描写。作者写作本意是好的,但学习大师学的并不到位,没有1984作者所写的神韵及双面穿插写。反映一个城市或一个时代,仅靠揭露他的黑暗是不全的,也是不符合写作立意的。不知道作者想没想清楚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要给读者描绘出纽约这个城市的什么?难道仅仅是告诉读者这个世界的黑暗?这是与时代精神不符的!时代精神是什么,写作意义是什么,估计不用我在此堕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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