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炜养兔子的中年男人
喜欢第一篇和最后一篇。 首先我被书名,也就是第一篇小说的标题吸引了,养兔子的人应该是很干净,很有耐心的吧,还是个中年男人,想必十分儒雅。结果在阅文过程中形成极大心理反差。这位养兔子的中年老大哥又脏又懒,脾气急,说话也颇不中听,组织了无数次单身的男女线下活动,愣是一个女朋友也没混到手。连养死3只兔子后,老大哥大概是心理也有些承受不住,摇身一变成为养猫的中年男人,文章也就此结束!真是神来一笔! 中间两篇有点像作者的个人生活记录,工作不顺心啦,朋友聚会的场所赶上拆迁啦,朋友搬家卖家具啦,两个单身男人下班后惨兮兮地去小饭馆搭伴吃饭啦,看着看着,无感。 最后一篇叫自驾游,心想如果依然是作者的个人生活折射,看来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生活好转,阔了!结果开篇后读着读着,一丝车的影子都没有!只有大龄乞讨男子,写完一个,又写一个!正莫名其妙之时,作者文笔一转,借修车铺师傅之口道出真相,那两名大龄乞讨男子竟然结伴自驾游去了!还千里迢迢去了北京!出发之前特意来修车铺检查新近购置的摩托车的情况,堪称志大兼心细!感动得想哭了!无论他们路上是否顺利,都堪称是一场伟大的自驾游之旅!而作者也就此搁笔,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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