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想象人性的恶。甚至我们无法相信是因为天生的因素导致这些人就是如此的邪恶。 艾希曼扬言自己制造了数目巨大的大屠杀,夸大了自己的功绩。他视屠杀人数为功绩,因为在诸多的德国极权机构里,屠杀本来就是一场竞技比赛,尤其在战争末期,这种竞技表现的更为疯狂。 艾希曼被判死刑,相比较其他被轻判的战犯而言,他的直言不讳让他的辩护律师都为他担忧。因此,作者说他之所以如此逻辑混乱,并且可以不承认任何一项指控是出于天赋。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童年经历并不出众的他,其实一直希望获得某种认可。而且他属于典型的机会主义者,他没有踏实的基本品质,喜欢人生充满了新的事物和挑战,但是机会宠溺了他,让他可以参与对犹太人的大屠杀。 因为他的性格,他被以色列法院判处死刑,也成为了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因为大屠杀被判死刑的人。人固有一死,他死前也养眼自己很高兴可以这样被写进历史,被历史记住。人对自我实现的要求确实是多元的,甚至是残忍的。
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