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以为男权社会是理所当然的,在历史教科书上看到的女权社会曾经存在过,过目即忘。《敖登的一生》足以让我们对女权社会过目不忘了。 一、文风 开篇老英国小说的氛围,夜晚,围着壁炉,火光映在众人脸上,从远方历经艰辛的人回来,对大家讲故事。 “我躺在干草铺就的床榻上,望着毡帐顶部洒下的星光的余辉,听着床尾的火塘噼啪作响,回忆起了我的一生。我最愉快的日子,都是在玄鸟部落度过的。” 小说的文风始终有狂风漫沙的感觉,人事物好像是沙漠上的古城废墟一般,风卷起沙吹过,便盖住了,用小说当洛阳铲,一锹一锹地挖掘被盖住的废墟。 最基础的值得称道的是这股爽利的文风,它让人感觉掘的是沙子而不是泥土,所以是爽利。 “新兵大营火塘里袅袅的热烟像下落水锅的条条麦子面” 除此之外,作者千方百计地在搅动读者的五官各能,主要是在视觉、听觉、嗅觉上尽其所能,把大家带入古老的血雨腥风。在这种血雨腥风中,作者又尽量克制,让读者感到这种血雨腥风好像是一种习以为常。难得的克制。 “我见到了那时的空气。原本有些薄雾的清晨,在血液激荡后被附着上了红的因子,那时的雾都成了粉色了。一呼一吸里,红的因子随着空气灌满了鼻腔,甚至钻进了嘴巴里。我第一次知道了血的味道,带点咸带点苦。” 小说中交合的描写往往是淋漓至尽般的感觉,也许作者是位女性,所以带来的往往是不能自己的体验,我们读男性作家时,常常是视觉感较强,读女性作家时,往往是情绪感较强,在这部小说中,那些喘息可谓巧妙,是常人少用的一种性描写的触感。不过在过去的小说中,是女作家在男权社会视角写性,这次是女作家在女权社会视角下写性,性便不再有道德意味的束缚,读起来就十分顺畅了,做到了色而不淫。 “我拉着他的衣袖钻进了采厚的被褥里。我们的第一回欢爱显得格外亢奋,或许是久旱逢甘霖,他嘴里冒着哧哧的粗气,动作又急切又流畅,我咿咿呀呀激动得简直快要死去。” 小说中的风景描写无疑是成功的,它确实没有达到所谓惊艳的效果,许多读者一贯追求经验的效果,好像在视觉上要有冲击感。可是,私以为,好的小说风景描写就像一幅故事画或者肖像画的背景一样,缓缓,波澜不惊,不很惊艳的着色铺陈在人物的后面,它是大块的安静色彩,不是静物画。 “后来,我猫着身体向山外走去。山坡长满了及膝的野草,偶尔点缀着一两棵寂寥的白桦树。山连着一脉丘陵,是一水儿的缠缠绵绵的青草色,像摸上去是滑的。” “女人开始奔跑,奔跑的力量掀开草地里的惊鸟。” “初春的草原泛起绿光,贺喜格的马队从光里头驶来。” 小说中风景的描写,达到了构成一幅出色故事画背景的效果 二、世界观 小说的世界观是新颖的,文中有一句描写了这个地方的政治关系,不过往后读下去就会发现这一句其实是不完整的描写,接着还会有许多部落,好像这个荒原上有无穷无尽的部落,在远方的远方,更有更多尚不人知的聚落: “在我们波耶联盟国有五大氏族,包括位居西端的我所在的北殷氏,东端伯都布林的老家郁久闾氏,有南端的乞颜氏和禄氏,当然还有最近大出风头的,联盟国北部的郭落氏。” 这些部落名字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是陌生的。北殷氏、郁久闾氏、乞颜氏等等,热心的读者查阅资料便可知,这些音译而来的词汇来自蒙古部落的古老姓氏。 这让我们将小说世界中的地点放眼到了蒙古。小说提供了一些地名,浑善达克沙地、洪格尔高山等等,这些都曾是远古游牧民族的生存活动地带,尤其是在洪格尔高山的岩洞里,游牧民族留下了600多幅壁画。 其中最让笔者疑惑的一点是,玄鸟部落似乎是一个游牧部落,可玄鸟又是殷商的图腾,不知究竟是巧合还是溃败的殷人。南边又有燕国,似乎已经过了周武王克商的时候了,殷人溃败的距离未免过于遥远,不过箕子出走朝鲜也足以证明到大草原去不是不可能的事。 最终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发生在现今为蒙古草原上的远古故事,十分遥远,动人。 三、两性社会 女权社会是这部小说的基石,也是亮点。远古社会,权力的更迭必然充满了暴力,也正是如此,禅让才足以载入史册,被汉人视为文明的发端。笔者认为小说选择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期,一个女权式微,男权崛起的时代。 主人公敖登是部落首领主母的女儿,尊为殿下的她是个弱者,被母亲称为“没用的敖登”,在敖登的一生当中,敖登也曾努力改变自己的局面,毕竟,男权崛起的威胁已经近在眼前,如果不成为一个铁石心肠的人,难以统帅部落,她好像有一个在男权社会兴起时力挽狂澜的使命,但她是失败的。我们在敖登所作的残忍事情中,看到了女性首领对于统治权威的维护与巩固。对于一对不经她同意而野合的男女,她施以残暴的鞭刑: “那一回,我挥着染了血的马鞭,打在那海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打在他高鼻梁上,打在他丰厚的嘴唇上,还打在他健康活力的皮肤上。不知打了多少鞭,最后那海成了血人,彻底昏死过去。” “哈森点了点头便退出了大帐。我将那海打坏了。哈森再也没有招那海入帐。所以说,那海仍然是我最乖巧的奴隶。” 对于她想要成全的男女,她也加以分离,再让他们相聚: “他跪倒在地向我深深鞠躬。我只说了一句:‘以后你还放牛。’巴尔思的眼泪就扑簌簌往下掉。水灵咧开嘴无声大笑。” 她以支配交配权的方式统治下人,毫无疑问,这在远古是天大的权力。 随后敖登也在觉醒中,她开始了寻找自己的父亲。似乎这是读者在表达那个时代男女权力变迁下人观点的改变,找到父亲又失去父亲后,她与一燕国将军秦开结婚,过上了一夫一妻制的生活,敖登需要一个男人来支撑她,她和她母亲不同,不是顽强的女强人。好像这是一种进步,但是随后春天的到来,敖登招来更多“账内人”进行交合。小说中人物说是秦开逃跑,私以为是秦开难以忍受妻子被他人占有愤而出走,这标志着女人物化,归男人私有渐渐开始。 一直来教科书有个观点是,远古社会存在一段“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这个论断由西方而来,并在《庄子》、《吕氏春秋》等古籍中找到线索,从而得到一个过去曾存在女权社会的论断。 女权(母权)社会和女系(母系)社会是两个概念,前者指女性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后者指女性在繁衍、家族关系上占主导地位。很遗憾的是,现今的考古发现可以支持后者的存在,却难以支撑前者存在。 不过对于一部小说来讲,用新颖的视角是最值得提倡的,而非刻板地尊重事实。假如这是写一个远古游牧部落的男人的一生,这部小说的魅力就仅现有的一半。单是视角与时代的切入,足以证明作者的功力与用心。 最后,笔者还是认为这是部优秀的小说,让我们看到了美丽的荒原,高山与沙漠,猎猎作响的帐旗,古老的萨满仪式,包括一个架构起来的男女权社会更迭,我们厌恶那样的暴力和血腥,珍惜现有的文明,同时也对那个时代存在的变革感到新奇。 历史不是过去的时间,而是流动的人事。 这部小说出现一遍,让数千年前的草原部落复活一遍。遗憾本次大赛奖项太少,此等优秀的作品应该有它专属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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