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熊盘锦豹子
第一次发表评论,看完有些感触,不得不写啊。有点意料之外,主角不是“我”,而是我的姑父孙旭庭,和我们一样,“我”只是这近二十几年的旁观者。我不知道作者是有意还是无意,出于个人兴趣,我很喜欢有伏笔的小说。因为小说太短,我意犹未尽时,又看了第二遍。 孙旭庭安装完天线后,一家人在饭桌前看电视,他提到过“录像我看过不少”,这说明他是录像店的常客,这和后面他由录像带老板牵线,去印盗版有着一丝微妙的联系。哥说盘锦的洋柿子好吃,他承诺带给哥,在婚宴上有朋友就对孙旭庭说“洋柿子给你带来了”。表弟出生的时候,脑袋尤其突出,说是“看起来可以储存很多知识”,表弟小时候很聪明,若是之后小姑没突然消失,这个少年的路会不会不一样,不得而知。关于孙旭东的名字,他说“跟儿子就得当哥们,心连着心呢”,后来孙旭东去警局接他回家,最后孙旭东全力抱住失控的他在楼梯上滚了好几圈,但始终抱在一起,父子俩的确是互相依靠,爱着彼此。 孙旭庭说他喜欢“琢磨”,郝厂长引进新机器的时候,他就和同班组的几个人一起琢磨如何组装。即使最后教授告诉他组装这台机器已无用的时候,他依旧坚定之前的想法。他说:“技术过不过时我不懂,能干活就行啊,厂子里的人都指着它吃饭呢。”当大家又花了一周时间,终于在午夜使机器运转的时候,孙旭庭和工友们站定机器两侧,架起手臂,昂头挺胸。我脑海中突然出现整个画面,还看见骄傲和希望出现在他们脸上。 我没经历过那种工人阶级的时代,我只知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开始有点懂,为什么社会底层的人明明过得那样绝望,却依旧要用力生活。我觉得作者没有刻意去写谁有多艰辛,如何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可是读者却能读到一种来自生活的真实。 关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我觉得孙旭庭的形象塑造是成功的,有血有肉,生动鲜明。当大家都涨工资的时候,他去向科长问了两年前本该分给自己的套间,当圆滑的科长又想搪塞过去时,他坚决要个确定的答案,言下之意就是告诉科长不给分房他今天就不走了。小姑喜欢打扮,装修的时候他就借钱给小姑买了一套带梳妆台的组合镜。给彩票站挂横幅的时候,“我”问孙旭庭中了五百万想要干什么,孙旭庭说他全都存银行里,吃利息。他朴实而坚定,他隐忍而血性。他是个完完整整的人,仿佛我曾经确实认识这么一号人物,而且真正出现过在我眼前。 人物的性格塑造就在字里行间,很自然的融入在生活的日常。再次阅读看到这些细节,我觉得作者真是有心。但可能篇幅受限,其他人的个性特征不是很明显。 小说的语言也有点意思,既有生活气息又时不时带点幽默。我记得机器安装好后,厂里写了一篇文章并登在了杂志上,想来内容也是全部赞扬领导指导有方,带领大家克服重重困难,而整篇文章只有一句话提到孙旭庭:“印刷车间工人小孙暗地里对郝厂长竖起了大拇指,他心里想,不愧是我们的厂长,巾帼不让须眉”。我当时没忍住笑了出声,连借别人之口也不忘夸着自己,这个厂长可真是滴水不漏面面俱到。可是笑过之后是心酸,我们都知道,郝厂长其实什么也没做。 还有后面孙旭东伙同别人在小道上截钱,“我”问他截钱干嘛,他说他这是劫富济贫。“我”又问他接济谁,他说主要是他自己。文中有好几处,冷不防地丢出一个包袱,当时只觉好笑,可仔细一回味,便觉幽默中尽是无奈。 不得不说文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两个情景。其一是小姑消失后回家。孙旭庭看见小姑跟着一个陌生男人同行时,他选择假装没看见。小姑提出要离婚的时候,一句“好聚好散”就把他给打发了。他想,如果自己到家时她还没走,他就一把抱住她,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可是他回到家里却发现小姑已经走了。看到这里,我脑海里猛地跳出一个词:来不及。孙旭庭来不及反应,小姑就要跟他离婚,孙旭庭来不及思考,小姑就已经离去。 其二就是孙旭庭父亲的出殡。孙旭庭第二次摔罐子,他用力向下一掷,巨响过后,咸菜罐子终于被砸得粉碎。“你记住,丧事成不成功,主要就一点,就看你的盆儿摔得碎不碎。”这摔碎的坛子,告别的不仅是父亲,还有对往事的执念,痛苦,不甘,不解,过往种种,随着这声巨响,消失在天光中。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我就在想,谁是豹子?文中第一次提到豹子,是在孙旭庭结婚的时候,几个朋友喊着豹子祝福他新婚快乐,也是第一次指明豹子到底是谁。可为什么要叫豹子?第二次提到豹子,是在孙旭庭父亲出殡,罐子第一次砸不碎,众人为他鼓劲,嚎着豹子豹子。最后一次提到豹子,也是唯一让孙旭东和豹子明确扯上关系的一段文字。他后背的火罐印子恰如花豹的斑纹。看到这里,才恍然觉得孙旭东和豹子联系上了。当孙旭东咣当一把推开家门,整个楼板为之一震,我也为之一震,终于爆发了。他像真正的野兽般双目血红,鼻息粗野,挣扎嘶吼,声音凄厉,他在喊什么,又在向谁喊,或许是愤怒,或许是悲哀,或许是发泄,或许是命运,或许是自己,或许是这天地。 小说虽然篇幅短,但好在只有一条时间轴,简练且结构清晰。最后有两点让我觉得有些美中不足。其一是有一个地方没交代清楚:小姑对孙旭东是个什么样的感情。我一直比较疑惑的是,小姑对孙旭庭似乎没有什么情爱可言,而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她似乎也不怎么管教。可孙旭东为何在小姑离开后性情大变呢?其二是有一个情节转换生硬:小姑突然消失后为什么孙旭庭不去找小姑。我觉得与其说孙旭庭是爱着小姑,不如说那是一种更复杂的感情,责任,宽容,执着,然后才是爱情。其实他很害怕失去,怕到明明看见小姑回家都不敢上前,因为他心里知道,有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如果小姑不主动提起,他就绝对不提。这样一个老实又带点逃避心理的人,为什么在小姑消失很久后,连去找小姑的念头也不会产生呢? 但作者提到过,关于这篇小说的创作,很多地方他刻意写得比较粗糙,原因在于,他比较注重行文的速度。这也算是作者的一种风格。我觉得最好的小说就是,我知道这讲了个什么故事,我能回忆起某些细节。我喜欢作者说的一句话“笃信写作可以解决掉问题,但难免也会有徘徊的时刻。”古有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我希望可以通过写作,去看这个世界。 我记得孙旭庭被机器弄伤手臂不能动弹时,他说他当时看到一篇文字《为什么他们会集体发疯》,这个故事他没有看全,但他很想知道帕尔托和约瑟的结局。我觉得这篇作品也没有写完,我也很想知道孙旭庭的结局。我一直有个观点,每部作品里的人物,都活在平行世界里,继续着他们的生活,虽然我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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