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陆白千年之约
故事简单,而越简单的故事越见作者功力,这也是为什么短篇故事很难写得好的缘故。 作为小说,最为基本的便是可读性,如果读者连看下去的兴趣都没有,那很明显是失败的。说实话,这篇小说一点也不吸引人。除了作者功力外,可能也是吃了题材的亏。 西方神祗于中国人来说,自然远不如本土神怪来得熟悉亲切,特别是还加上部分宗教素材,想要“烹饪”得好,便很难了。角色名字既有西方的,也有取中国名字的,本来是无需挑剔这一点,但是如果处理不好,总给人一种杂乱的感觉。尤其是对这种外国名无感的读者,读来便要大打折扣了。 很明显,作者是喜欢宗教及神话故事的,但是兴趣是一回事,写作又是另外一回事。虽说不需要迎合读者,但是好的故事一定是能够令读者赞赏的,作者的经历或者兴趣都可以糅合进小说里,但写作不单单是靠兴趣或者爱好的填充,它还需要去构思,去思考如何将想象中的,脑子里的东西变成一个有趣的故事。 回到故事,除了不吸引人这一点,还有就是剧情过于突兀。仅举例其中两点:其一,白颜少时得知了母亲和舅舅的隐情,然后知晓了自己“暗影”的使命,紧接着就果断的背负起使命。果断的行动体现在不再穿裙子,把自己当成男子,拼命训练自己。这一段实在是没有逻辑,一点过渡都没有,角色心理甚至没有变化,好像机器人一样,直接就接受了命令(使命)。其二则是在与奈尔战斗时,因为白颜抵挡不过,需要墨兰开启神力帮忙战斗,但是墨兰因为自己是私生子的原因拒绝战斗。结果呢,就因为罗切特骂了她一句笨蛋,墨兰就愿自觉参加战斗。这一段描写就好似小孩子写作文似的,很任性,很莫名其妙。 此外,本来以为故事会聚焦狼神传人与鹰神猫神传人的对决,但是笔墨多花在了白颜的心魔以及墨兰如何变得自立起来上面,故事冲突一下子消失不见。 还有一处逻辑硬伤,既然狼神传人奈尔是为了阻止鹰神猫神传人复兴埃及,而复兴的关键传人是鹰神传人“明光”墨兰,其他角色如“暗影”白颜也好,“次影”罗切特也好,都只是为了保护墨兰。从这一点上来说,如果墨兰死了,复兴自然无从谈起。那么问题来了,奈尔知晓墨兰“明光”的身份,明明可以杀了她,却只划破了她的脖子,而没有选择杀了她。杀了“明光”,不就完成任务了? 最后,作者借白颜之口道出复兴埃及的方法是传播埃及文化,不可否认,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极其重要的东西。但是复兴仅靠文化,就有点过于天真了。近的来说,美国超级英雄文化根植人心,但如果失去了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科技实力,美国早被打得找不到北了;远的来说,宋朝当年文化之盛,自不必说,莫说宋词,单是皇帝宋徽宗都是艺术天才,结果呢,战败到两位皇帝都成了人家的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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