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莓果绿拾壹号马厩
看了下面的评论,有读者认为这不是一部小说,个人不太赞同。何为小说?小说是一种以塑造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及具体的环境描写,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对社会与人生的审美认识与体验的叙事性文学体裁。在小说中,情节是小说的骨架,环境是小说的依托,主要手段是塑造人物形象。 小说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式。按照题材内容,可分为战争小说、言情小说、侦探小说、武侠小说、科幻小说等等;按照表现形式,可分为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诗体小说等等;按风格流派,可分为情节小说、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等等。《拾壹号马厩》显然是一部日记体小说。 日记体小说是小说体裁的一种独特形式,它是以日记形式作为小说基本结构的小说类型,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实。如鲁迅的《狂人日记》就是一部日记体小说。 《拾壹号马厩》整部小说一共分为23个小章节,每个章节侧重点不同,作者是第一人称叙述者,她在文中叙述了昔日那种自由欢乐、纯真无邪的马场生活,表达自己对自由不羁人生的向往与追求。所以,个人觉得这部作品算得上是小说,只不过是一种日记体小说。 甚至,有读者说这部作品“没有制造很好的矛盾冲突,遣词造句也不吸引人”,本人也是不敢苟同。《拾壹号马厩》是一部日记体小说,作者自己在文末中也说了:“我拿出尘封许久的笔记本电脑,写下了这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的故事。”这就证明这部小说不是虚构出来的一部小说,又何必非得制造冲突?再者,难道写小说就非非得制造矛盾冲突?个人认为还是要看作者要写得是什么类型的小说吧,像《拾壹号马厩》这部日记体小说就是真实地再现作者退守山林开马场,在马场的那段自在无忧的生活,本来就没发生过的矛盾冲突就没必要再虚构。 《拾壹号马厩》这部作品的语言虽然不是很优美似乎缺乏点文艺性,但本人觉得倒是挺灵动飘逸的,有种小清新的感觉。小说主要记叙了作者自己在自主创业路上的各种酸甜苦辣,表达自己对自由纯真的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以及对生命本真的反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自由的追寻 自由,是可感知的,它来自生命本能的渴望。一个人抛弃了自由 , 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 “不自由 , 勿宁死” , 这便是人的生命的呐喊。然而 , 自由是什么 , 怎样理解?作者认为:“如果你问我自由是什么,我想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的事情可以不做,不想见的人可以不见,不想说的话可以不说。” 纷繁浮躁的当下,我们不断追赶,不断焦虑,作者在这部小说中以一连几日从同一个梦中醒来开头: “你丢了鞋子,裸着脚在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奔跑。地上全是如刀尖一样的碎石,每走一步你的脚都在流血。” 继而用“骤然开裂,湍流的河,奔涌而来,淹没一切、钢筋水泥、遮天蔽日、暗沉、魔鬼、逼近”等一系列灰沉词语渲染了一种压抑无助的氛围,暗示在纷扰都市下压抑的生存状态,与后文作者写到在马场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纯真无邪的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可见其实作者内心深处是十分向往这种自由的人生状态的。作者由现存的生活状态为切入点,再回忆过往,很容易使读者融入到文本中。 作者由“没有刀与盾对抗这个残酷的世界,所幸我们还有鞍,可以远行,还有笔,可以书写。”一句来承上启下(作者的文笔很细腻),和舍友畅谈自己的终极理想:打理一个牧场,骑骑马,放放羊,每天听着大自然的音乐。其实,我们不少人也都曾在心底描绘过自己的理想: 上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收获一份甜蜜的爱情、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买车买房、生一两个孩子,小心又耐心地经营自己的家庭和事业,看孩子健康成长,又或者先是一年两次然后是每季一次,举家畅游世界,和孩子一起看世界、和家人一起感受各地最美妙的春夏秋冬。 只不过岁月渐渐模糊了我们的理想。作者却在周游世界后,用自己的勇气开创了另一个新的世界:在山林里开马场,很佩服作者的勇气,一个女孩子能有这样的勇气难得。作者在马场中感知了自由,找回了自我的存在,正如她自己所言: “我迷上了天宽地阔的奔跑。此后几年的岁月里,便如那脱缰地野马,从此再也收不回缰。” 野马本来就属于大自然,它是无拘无束的,是一个自由的生命体,作者把自己比为脱缰的野马,其实也说明了自己对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对自由的追寻。 2、语言清新赋有启迪 这部作品虽然故事情节本身并不是非常吸引人,但文中某些句子还是很值得学习的,读起来有一种清新美。如: “梦里回到刚过去的那个秋天,回到那些个安睡在帐篷里的夜晚,漫天的星空和迎面而来旷野的风,而在夜晚过去的那个清晨,迎着朝阳踏着露水到处寻找散落草原吃草的马儿。” 这种意境很唯美,只不过工业化的当下,生活在钢筋泥土中的我们却再也难寻满天繁星璀璨。 “在这夏天的山头里,我又得以见到童年记忆里的大刀螳螂和七星瓢虫,在我到山里头采花割草的时候。臭虫经常冷不防地从树上跌落熏我一下,蜜蜂时常环绕久久不离去,有时也会见到蜻蜓被雨水打湿了翅膀停靠在门沿上。说来也奇怪,好像自打来到成人的世界之后,就没怎么见过它们了,也逐渐忘了世上还有这些生命的存在。” 不得不说,深表同感,越成长越有这种触动,童年中美好的记忆也许只能成为永恒的记忆吧。 “少年时憧憬仗剑走天涯,直到听到马的私语,从此有马儿的地方便是天涯。”无论身处何方,有梦的地方,便是天堂。以梦为剑,随处可依。 “生命太过脆弱,而我们却要将这死生之大事变成习以为常。”生死无常,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有珍惜当下的一切,过好每一个不平凡的今日,永远不要忘记关心那些最爱你的亲人朋友...... “孩子的世界阳光正好,成人的世界却是各怀心事。孩子们性格虽各异,但于彼此皆无伤,无论怎样都能玩在一块。成人的世界就不一样了,这个世界里,有人喜欢说,就得有人喜欢听,有人喜欢做饭,就得有人喜欢吃。任何的失衡都会让人不舒服不自在。”最纯真的年纪拥有最美好的阳光,孩童的世界不像大人,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提心吊胆、没有明争暗斗,可是,我们每个人终究都要学会成长、学会独自面对一切、独挡一面。(之所以一一打出这些原文,是因为本人在阅读时,总有个习惯:摘抄下自己喜欢或有感悟的句段。) 3、对生命本真的思考 人都有自觉的生命意识, 对生命方式和意义的追寻贯穿人类的全过程, 选择怎样的生存是每 个个体自觉或不自觉的自我追问和寻找。 作者在《拾壹号马厩》中记叙自己在为生命寻找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 并以小说为载体展示自己勾勒的人生境界和进行自我的生命探询。 应当说 , 追逐自由是每一个人的生命本能属性之一, 无论人以什么样的生命形式存在 , 人总想无拘无束地生存和发展着自己的生命 。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愿望 , 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 。人总想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其事: “我想起了马和人的渊源,人类驯服了马匹,从而骑在马背上征服了世界,马离开了草原,甚至来到没有牧草湿热非常的南方,终日在一方黄沙之上,或练习赛跑,或跳跃或舞步。”人类对马的驯服本身就带有点想征服自然、操控自由之意。 “其实这也没有对错,只不过是有所选择有所放弃。 正如许多为找寻纯粹的行走,却走出了复杂世故江湖气,而这为经营可安身立命的一方水土的努力,却不经意也日渐迷失,忘了初衷。难受的时候,都纷纷怀念起自由人的时光。” 人对自由的期盼, 作为一种生命本能 , 根源于人类的先天不足与自然界的强悍 , 以及个人的弱小与社会的强大的矛盾状态之中。正如作者提到的人与马的渊源。正是由于自然界的制约 , 才迫使人类不得不采取一切实践手段 、 途径来保障生命存在的自由性, 开拓生命延伸的自由领域;也正是由于社会的限制和束缚 , 才迫使个人不得不追求着生命的自由度, 才迫使个人不得不在生命的进程中努力争取一切自由的权利, 以使生命得以有价值地发展。 除了以上几点,在整部小说中个,人认为整部小说最精彩最吸引的地方莫过于作者对动物们真性情的描写,其实动物也有感情,只不过需要我们用一颗细腻的心去观察:性情温和却又爱耍小聪明的大头,经常撬开马厩的门跑到隔壁房间偷吃饲料(真像一个调皮的孩童);有个性却爱偷懒的公子;温顺、有灵性、古灵精怪的玻璃花;性子高冷的奥巴马(一听名字就感觉不一般,果然如此);纯良但却凶猛的火龙果;还有不仅颜值高,而且性情淡定温厚的拾壹(怪不得小说以它为命名).......一个个,各有模样,也各有脾性,有七情六欲,有朋友,有冤家,正如人一般,读着读着,在脑海中会不自觉地浮现出它们嬉戏玩耍的欢乐场面。在作者的笔触下,这些动物都是具有灵性的,显然,作者与这些可爱的动物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也非常喜欢这些可爱的动物们。 虽然,作者文笔虽还是值得肯定的,还注意到了文本的前后呼应:“我在马厩里待了一个春天加上一个夏天的时间,已渐觉这里亦有不足以为外人道的艰辛。当我身单力薄重返纷扰都市,不慎深陷一个又一个的陷阱,一步比一步走得更为艰难,又惦记起那片山谷里犬马相伴的无忧与清灵。”这一段,读者若细心阅读会发现分别出自在作品中第一章《城市》里和最后一章《马厩餐厅》中,使得作品前后呼应,让结构完整了不少。但是,不得不说,在这部小说中,个人总感觉作者把小说写得散文化了点,以至于有读者认为这并不是一部真正的小说整。在阅读时,让人把握不到整部作品的主要的发展主脉络,分成的23个章节读起来更像是23 个不同的小故事,当然这并不是说这样分章节不好,只是觉得应该要有意条清晰的脉线,章节不够紧凑。 而且文章出现了不少的错别字,如第五章《骑士农场》中第一句:“春天的南方气候很是反覆,气温时而骤降,时而回暖。”这里要表达的应该是“反复”吧,还有第七章《马厩的日常》中的”给于不同的指令让马儿时慢时快,在不同的步伐里来回切换”这里的应该是“给予”而非“给于”吧;“如果不做的调教圈的训练,那便做骑策训练”中这里根据下文内容应该是“骑乘训练”.......后文中也还出现过不少的错别字希望作者下次可以认真检查一下再发布,这也是对读者的一种尊重。 最后,看完这部小说,只是想说这个世界很现实,但是愿你我依然能做身上有光的人,永不放弃对生命的思考和远方的追求。花费约三小时写下的这四千多字的评论,其实并没有想要批驳某任何一位读者还有作者,只是单纯地就文论文,发表自己对这部小说的看法,不足之处,望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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