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很多其他评论说的,分段和长句子造成的视觉错乱让人非常疲劳,作者的标点符号使用情况也不是很稳定,经常滥用逗号,长句子看着很累。开篇的描写确实挺美了,没想到高开低走,越写到后来越觉得其他事物的描写冗赘、主线潦草。 我认为作者对于地方话的热爱和地方文化的欣赏是非常明显的,但这样的热爱限制了表达,所以读者读起来有吃力感。同时注释括号看着真的很不舒服,很多地方用语为了行文流畅省去才更舒服,但作者可能因为热爱,偏偏要留下。我猜测可能也是使用温州话不得心应手的缘故,使得文字不能够更好地承载人物的感情。这部分写作技巧不够是可以练习的,作者既然如此勇敢挑战了方言风格,相信写作技巧的磨练只需要投入时间就好。 文字年代感不统一是另一方面,而且73年的社会风貌也结合得不太好。既然是三个男人,为什么不直接结合年代,写进80年代,让时代变一变,也许在写作上就能更放得开了。结尾的转折也很突兀,不是太顺畅。 讲真,私以为作者不是很适合写爱情小说,那些信手拈来的美食美景倒是深得我心,作者可以去写地道风物美食美景美人,不一定非要写感情。感情往往抽象,而这篇小说里写得好的部分,都是在写那些实实在在的事物,好到激活读者五感的那种。 另,东北人看到锅包肉什么的真是很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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