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数学风格浓郁的书。作者定义了一些名词的含义,然后使用这些名词给出若干公理。再以此为基础不断给出一条条命题,并一一证明。如此反复,不断扩大观点所涵盖的范围,直到结束。在每一个命题得证之后还会结合作者自身的观察,给出一些和命题相关的现象的分析。作者如此大费周章,力图展现一种使用理性眼光看待自己方方面面的方法,并讲解如何依照这种方法来指导自己的生活。这便是《伦理学》一书的内容了。在一开始,自己还会认真的去推敲证明,读着读着,就开始偷懒,只注重结论以及和结论相关的分析了。以前在某个地方看到过这么一句话,如果说笛卡尔的思想是 “我思故我在”,那么斯宾诺莎就是 “神即自然”。翻过这本书之后再回头看“神即自然”这句话,就会发现,这里的神指的并不是通常语境下的神,而是一个被作者精确定义过的概念,指代绝对无限的存在。自然也并不是你我总挂在嘴边的大自然,而是更接近于 “自然而然” 这个词中“自然”的意思。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用,它大概给我展现了一种新的生活切入点:不断用理性的分析和学习来扩充自身知识的边界,从而加深对“偶然”的认识,也就降低了不确定性,或者说有了对不确定性的平常心,以此去除那些由于对未知的恐惧而施加在自身的枷锁。另一方面,通过不断的拷问自己的观点来获得更坚实的观点,并且不断的完善和改进,甚至在某一时刻彻底摒弃重新建立。在我看来,经历过如此拷问的观点集合,才被值得称作信仰。它可以来自旁人但并非被灌输,也非一成不变。但它得来不易,因而更加坚定,配得上信仰之名。当然,信仰于对错无关。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会想起那句“存天理,去人欲”,感觉按照字面意思,斯宾诺莎的哲学和这句话有几分类似。可是这句话从我记事起,就是被批判的。不禁让我担心这其中是不是又有什么误会。 这是本好书,虽然没有读完所有证明,只看到了一些皮毛,但依旧觉得有所收获。 说句无关的,“自由”,以前一直认为自由是一种无所羁绊的状态,而在这里,斯宾诺莎指代的是 self-cause这个字面意思。这不禁让我怀疑,自由这个中文词是不是伴随着这本书的翻译一起被带入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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