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作者是否是受《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启发,塑造了一个斯德哥尔摩受害者的凶手形象。本文前后有多处不相符合的地方,同时也有很多悬疑小说的通病,警察在案件里只起到打酱油的作用。最不合理的地方是,嫁给了童年性侵自己的人,而对方竟然把受害人忘记了??不要低估老师对学生的记忆,我上高中时,幼儿园老师都还记得我,对着我妹妹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在本文中有特殊关系的存在。其次在十几年前恋童癖就敢猥亵自己的学生,正常来说行为是会越来越过分的,没道理十几年后对木木守礼,这不符合成年人的圆滑,也不符合恋童癖的心理。最后可能是我个人的过分解读,字里行间总是隐晦的感受到作者对于十二岁孩子的恶意,把他们描写的过于成熟、过于事故、过于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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