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一个杂货店,杂货店里琳琅满目,我在杂货店里待了一会儿,竟然忘记我要买的东西,最后悻悻出了杂货店。” 读《犯罪分母》,就像是进了这样一个杂货店般。 节奏快,就像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一样,似乎不能不如此,因为节奏不快,就意味着出局的风险加大。可是节奏快对于小说写作而言,其实就容易出现问题,譬如细节,譬如耐心。前者之于笔者,就是读到某一个地方,总疑心前面某个结点似乎并未注意,于是就不得不重回刚才那个结点处,认真对待,如此反复,作品的阅读快感就消磨殆尽。后者之于作者,就是文辞句法不加检视,造成我读的那一版后半部分,简直是像走在滂沱大雨后的泥泞小路上,磕磕绊绊,不堪忍受。 宏观上看,作者是有叙事才华的,但是如果作者只是把叙事才华孤立地表现出来,而不对自己作品能够得以发表能够以珍惜的态度对待,让一个作品在谬误满天的星空里自生自灭,这是我不能欣赏的,“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其实,对于作品而言,尤其如此,一部作品,如果在文辞句法上都让人说不过去,那还让人如何去评? 说到文本上,我其实最关心的,也是我读完这个文本后始终绕不开的一个问题,即是:小说构架的如此一个故事,跟小说题目“犯罪分母”又有什么关系?换句话说,“犯罪分母”用意何在?与小说故事的悬疑情节相比,小说题目的悬疑色彩倒是更让我刮目相看,但这又不是我中意的。鉴于笔者在阅读之中,有一个习惯,即是把小说题目比作小说眼睛,阅读之时,每次与阅读标题相遇,就是对小说的文眼凝视,既然没有想到这一层,只能是出于对作者叙事才华的欣赏,以及对这篇小说的格局和气象完成度表现和发展空间,将这篇小说置于三星评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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