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越忙、越走向社会,感觉我读长篇的专注力就越少,现在30万字以上的文学很少读了(比如说《白鲸》《铁皮鼓》等著名文学都只读了1/3-1/2就丢在一边),反倒是这种10万字以下的东西读起来最没压力,读完还能获得成就感。
拉丁美洲文学里,我最喜欢的几个作者是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代表作《百年孤独》)、若泽·萨拉马戈(葡萄牙,代表作《失明症漫记》)和爱德华多·门多萨(西班牙,代表作《奇迹之城》)。也是看了这本《遗忘通论》的代译后记之后才知道,阿瓜卢萨是跟萨拉马戈齐名的葡语作家(萨拉马戈是唯一获得了诺贝尔奖的葡语作家)。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应该说我其实很喜欢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有种微妙的热带气息,像躺在床上透过雕花的木头罩子凝望墙上的彩色壁虎:它们都乡土氛围浓厚,字里行间透出独特的潮湿、瑰丽、荒诞和剧毒,但由于读者作为看客只需要远远遥望而不必亲身经历故事里的动荡,所以意外使人感到安全。
这本有点意识流、有点不好懂,但应该是我今年看过的语言最优美并且内容最引人深思的作品,虽然目的就是看来放松脑子的,但读完之后不仅感到放松,而且感到(如果把脑子比做土壤的话)比放松之前更加肥沃。感觉依靠大脑而生的精神因此好像吸收了书里的营养而长得壮实了些的小树,或者说像沼泽地里漂浮的红树林,饱和、湿润且惬意。
拉丁美洲偶尔会给我一种叶公好龙般的模糊又遥远的乡愁,我看拉美文学,有时候好像是在眺望我数个轮回以前早早散落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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