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在香港维多港对面街角的一家花店门前,一位衣着时尚又复古的女人停止了心跳,十分钟后,接到花店内店员报警而前来调查的警方人员除了在她的皮包里发现了一陈旧的记事本外,再无其它有用的信息。
记事本就是一本私人日记本,其倒数第二页上面笔迹清晰有力,上面写道:
“倘若路过花店,你大可恣意妄为的给他人挑选花,各式各样的,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只是,当为自己选花的时候,你可得留意了,玫瑰、百合、蔷薇、满天星,统统都任你挑选,不过你得记住,你只能挑选一种花,准确地讲,你最好挑选其中的一支。”
所有不明真相的人都疑惑不解,这到底是当事人对过往的人生忏悔,还是留给世人的人生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