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犯罪

妈妈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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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豆瓣阅读征文大赛 生活悬疑组 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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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M市下城区派出所凌晨接到报案,一名七八个月大的女婴被弃至公共厕所,派出所治安副所长邓渊及时出警,但是由于查案条件所限,孩子的父母一直没有找到。与此同时,邓渊也因住在自己楼上的一位六十多岁老阿姨的异动感到怀疑。一个巧合,将受到伤害被弃女婴和楼上阿姨联系在了一起,做着侦探梦的邓渊极力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但是,在百转千回之后,他终于明白,所谓“真相”竟然从来都不是唯一,就像所有的爱,并不都是无辜。

小说想要揭秘一个真相,但是真相的真相却是真相是每个人的真相。每一个说出真相的人都会下意识力证自己无辜,一切行为事出有因。他们有想要保护的人,有想要忘记的事儿,有压抑在心底的伤痕,而不断探究别人的真相的人,也终于在这个探寻的过程中察觉了属于自己的真相,自己不敢面对,不想思考的过往伤痕……

作者自述

故事的缘起是两则社会新闻,一则是一位年轻母亲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在孩子降生之后将其刺死抛至垃圾桶;另一则是一位罹患抑郁症的杀死了自己一直陪伴和爱护的孩子。

两则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作为母亲,原本应该是世界上最爱自己孩子,最舍不得他们受到一点伤害的那个人,但是她们却对孩子犯下了世界上最严重的罪行。那么,她们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孩子,犯罪的动因是什么?

如果说孩子在母体时他的生命并未独立,母亲可以决定他是否能真正地成为一条独立的生命,那么一旦孩子脱离母体,他生的权利就不再是母亲的个人意志了。可是未必所有父母都懂得这个道理,这天下动辄就说“我生了你,你就得听我的”,“早知道你这样就应该把你掐死”的父母还少吗?因为上天赋予的“生”的自由意愿,就认为有决定其“死”的权利的父母也不再少数。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说“父母皆祸害”,而是很多的父母并不真的懂得爱。

为人父母需要习得,虽然舐犊情深是天性,但是爱一个人却需要学习,只用本能的人,耳濡目染之爱未必是“爱”。他们以为“爱”,很多时候做出的却是背道而驰的行为。人们所说“为母则刚”,却乏于意识妈妈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母亲。一位妈妈犯罪,并不仅仅是她自己的过错,是一个家庭,甚至是几个家庭共同犯罪。家庭成员漠视妈妈,苛责妈妈,社会对妈妈们的不宽容,妈妈作为一个人都未曾建设好自己的心理和人格,家庭成员的是非观念、道德观念,对“爱”的偏执理解,甚至环境的巨变,都可能导致惨剧。

起初,我想通过一个母亲对孩子造成不可弥补伤害的故事来讲述“救救妈妈”,因为只有妈妈才真正懂得妈妈,懂得为母过程中那些艰难,关爱妈妈们,才是真正的关爱家庭。但是,动笔之后故事渐渐脱离了这个窠臼,这个故事中有好几位母亲,到底什么才是真相呢?真相是,她们首先是人,其次是有局限的人,在这场妈妈的犯罪中,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无辜,而“为母”更不是伤害他人的理由。

罪恶从来不是妈妈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事情。一个母亲性格的缺陷会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代人,而是几代人。但是,建设一个心理健康的妈妈,也不仅仅是妈妈的责任,是大家共用的责任。

海明威说过,任何初稿都是臭狗屎。虽然几易其稿,不过作者永远都是不满足的,而且这个故事自知也绝非圆满,不足之处,操之过急之处比比皆是。真心希望以后有时间和精力的时候能继续圆满,能我笔言心。但是如果它能让你驻足思考一小会这个世界上的妈妈们,我觉得自己就算功德圆满,毕竟,为母之路还很长,需要学习和体会的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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