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山河不迷途 看香草海的理由更奇怪,水果湖百度词条下面提到这本书。小说中的三牙叔来自水果湖,归于香草海。主人公安小睿来自香草海,和看着他成长的三牙叔一样,成年后踏上走遍山河的路途。 喜欢这本小说的理由很简单:他是中文小说中极少几乎独一家的写在热带雨林穿寻的小说;它的结构是我最喜欢的一今一昔的双线叙事;第一次在小说中见到水果湖,看完以后在心里放狠话:我要是不为水果湖留一本书在这个世代,死不瞑目。 能写出这样的小说,作者本人自然有不凡的经历。开篇的一段话:「村民吃肉,它也吃肉,村民吃鱼,它也吃鱼,村民吃饭,它也吃饭。它已经肥的不再会飞,也早已失去了重回森林河流湖泊捕鱼为生的意愿」读起来竟有点阿城的意思,语言着实不错,就顺利读了下来。 作者能用很简单的语言让读者感动感同身受,这点在余华身上体现的明显,在孙恬这里也一样:“他握着我的手,说,大学时我们一起逃课旅行,以后我们工作了也要一起去旅行。我们这代人在家里都没亲兄弟,一起长大的,能睡在一起四年的,就是兄弟。”连我这种和室友关系不好的看到后心里都很激动。 安小睿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坏学生,他的朋友们也是。“社会栋梁”像悬在他们头上的利刃,对他们来说不是一种目标而是一种危险,后来许多人都妥协了,安小睿也在大学毕业后去了上海工作,大概是“没办法安静地待在一个地方”,他像他崇拜的三牙叔一样踏上了看世界的旅途。 “不过,无论住在哪里,我都毫无疑问的是武汉水果湖人,那里的语言有我最亲切最好听的口音,我从未质疑过这点,居住在其它国家的那些年没有,后来回到中国更没有,拥有这种归属的感觉是一种幸福。” 三牙叔在看遍了世界百分之五十七的国家后在香草海找到归途,因为那里像他的家乡水果湖。 而安小睿呢,在走过世界百分之五十七的时候似乎也停下脚步,在瑞典读书结婚生子后来回到了故乡香草海。他不知道他是否成为了社会栋梁。 ps:安小睿一直在寻找三牙叔曾经去过的“安雅的蓝色村庄” 写这篇的前一晚在公交上我想如果这一生只能去一个地方做游客去哪儿晚上室友又问我最想去哪儿 答案只有摩洛哥 因为蓝色 随州我最喜欢的地方是白云湖 和女生约会最好的回忆都在那儿 我家附近也有湖 它们其实都比水果湖要大 其实水果湖真的很小 但我与它亲近 同样的 也与这本小说亲近 在豆瓣阅读买的第一本书 当时知道这本书时首先去孔夫子旧书网……纸质书夏天应该会出版 替它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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