彳亍着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初次了解到“潜规则”这个语词大概始于浏览娱乐圈影视新闻之时,尚未成名的女演员通过被导演“潜规则”的方式从龙套演员成为当红主角,以此博得上位,潜规则在我第一印象中是受到否定的,后来随着自身社会阅历的日积月累,渐渐了解到升学中的潜规则、官场中的潜规则,以及伴随而生的贪腐问题。通过阅读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一书,方才对潜规则有了更深的感悟。 潜规则为何物?简言之,潜规则是不为明文规定的但为人们实际认可和遵守的规则的总称。 潜规则之所以为潜规则,原因有二。其一,潜规则中的规则是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在某种情况下会成为政治社会运行的真实规则。以明朝俸禄制度为例,由于明朝公务员队伍的工资普遍偏低,入仕为官的群体的基本经济利益未得到充分保障,贪腐之风愈加盛行,而他们获取灰色收入的途径便是潜规则,这一规则实际支配着官场的运行。其二,潜规则之“潜”在于它不被社会明文规定,不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所接受,并且具有一定的实际危害性。 潜规则的运行是局部互动与博弈的结果,具有极大的惯性和向心力。结合吴思先生的论述和当代现实的状况,笔者认为潜规则在政治社会中的运行有两种状态。 第一种状态存在于官员和百姓的互动关系中,官员阶层手握权力,拥有合法伤害百姓和非法为百姓牟利的权力。历史上官员阶层对普通百姓横征暴敛、敲诈勒索的事例并不鲜见,因为政府拥有暴力机器作为强制力的保障,普通百姓在权衡服从潜规则和违背潜规则的成本时发现前者更低,所以合法伤害权力是客观持续存在的。至于非法为百姓牟利,则是官员与少数百姓之间的互动,这部分百姓或与官员有裙带关系,或对官员行贿,双方进行公平的权钱交易,达成共赢的局面,这样的潜规则何乐而不为? 第二种状态存在于上下级官员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诸如论资排辈、官员内部权钱交易等官场潜规则等,由于上级官员的领导权力较大、人脉圈子更广、支配资源更多,下级官员在考虑相应的收益与风险后,也堕落到同流合污的官场风气之中。当然话又说回来,若是这种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政治体制得到破除,潜规则在这种状态下的运行便失去其体制基础而慢慢消解。 与潜规则相对立的语词是明规则,明规则是明文规定的,形式上支配社会运行的规则的总称。笔者认为如若潜规则盛行,社会游戏规则公正性将受到极大的削弱。第一,潜规则中互动和博弈的双方实际上最后都达到了互利共赢的局面,然而这样一种局面以造成明规则有名无实为代价,损害了以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规则的公信力和严肃性。第二,潜规则实际上是掌握权钱等优势资源群体之间的利益交换,而这些群体只是社会的少数人,潜规则实际上是少数玩家的利益游戏,最后却由普通老百姓来买单,妨碍了社会多数人的正当利益。第三,潜规则会造就新官堕落定律,不入流的好官清官(不吃潜规则那一套的官员)会受到支持潜规则的利益集团的集体抵制和惩罚,最后被官场淘汰,故而潜规则是一个滋生政治贪腐现象的漩涡。 笔者认为,潜规则盛行的政治社会将是一个实际上无规则的社会,因为明文规则名存实亡而潜规则自身是被暗箱操作的,这样的社会如何能公开透明?一个不公开透明的政治社会又如何能走向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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