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很棒!不过有一些错别字,像。”,这种标点组合也不对吧。觉得不合适的几个地方:1,小说中第一人称的我和作者的状态应该是同步的,所以文中作者已经知道了郁森得了艾滋,而“我”还不知道就有点违和。2,这篇小说的主旨我不敢断定,但绝不止“钱”一字。如果是展现郁森浓郁的半生,从疯狂到幻灭,那我和陶奇为了分钱而有矛盾就不太合适了。后来搬出父亲来救场也不合适,都是交心的朋友了,这点素养还没有吗。3,要避免故事沦为俗套,像刘欣有了郁森的孩子,这个怎么都不合理。4,这么成熟的事情,主人公至少应该已经成年,“班主任”这个称谓不是只有高中才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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