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半。一篇风趣幽默中裹挟着严肃、用喜剧来破案的小说,很伍迪艾伦,无论是文风还是设计都是非常少见的,值得赞赏和鼓励。尤其悬疑类侦探类作品非常容易过度严肃,而小说又是极其需要灵活表达的,所以这篇小说在写作方式上是非常有意义的。 有几个批注写开篇看不下去,我觉得倒还好,可能是他们对失了分寸的抖机灵失去了耐心。事实上开场确实有用力过度的感觉,好在后来渐入佳境。 不足是这篇小说后来变成了三人行但是三人的比重不太平衡。大可是有充足的入行动机的,但托尼和小马的动机都稍弱了,为什么一个如此执着于非通俗艺术另一个如此执着于电竞?大可执着于他的理想,作者是用一章来写的,后两人出场以后感觉没说到位,托尼好在有幡然醒悟的桥段,小马就真的没那么立体了。虽然他在侦探当中贡献了技术,但依然觉得他比其他二位路人。 翻到作者又一批注回复,说,其实自己是看了游戏视频专门研究成这样的。我对游戏一窍不通,这小说我也还能看下去,说明其实理解不理解游戏对于阅读不造成巨大障碍,但我也承认细致描写游戏的那一两章我是浏览的。太过细致化的东西是不太好掌握写作分寸的,太专业了读者觉得自己很业余、小说本身就无聊了,太业余了读者又要勘误,有些游戏梗直播梗我也不太懂,看其他评论里批评你过度使用该领域的流行语,然而对这些我都没有大感觉。这个问题在我这儿还不算太严重。相对而言,我感觉三个人的中二病是真的很严重。他们的本质其实是年轻小孩,在文中托尼完成了成长,大可决定迎接成长,韩小马没有成长。然而他们为什么如此中二?中二所代表的品性可以概括为一头热和固执,这就回到了刚才说的,即人物塑造稍显欠缺。再加上这文对于一些社会现象大开嘲讽、有些比喻都走偏格而非正面打击,人物就显得过分天真了。 其实整个文章设计还是非常高妙的,因为这是一个误打误撞无心插柳的英雄故事,一个要做杀手的人最后成为了侦探,本身就是讽刺。戏中戏的环节也很巧,托尼问大可写小说的话为什么要这么细致呢,如果三个人办成了一开始定好的杀人案,往下深想就真让人后背发凉了。 这小说的好处还有一点,是在于最后自圆其说了,大部分细节也很对得上。这使得这个小说没有从悬疑圈脱轨。不过张老汉还是可以再安插点儿别的,他始终就是个提线木偶啊。秦老板一出现就让人觉得像幕后主使,这一点也不太好,可能出场早点儿就好了,然而让张老汉当杀手,小说又会俗。下次再拿捏一下节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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