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受到的好评比较多,我第一下想给三星中评的时候,犹豫了很久,毕竟作者是个热情善良的人,会不会太残忍,后来我又重读了一遍,觉得,如果我也给五分,才是真的不负责任。 在我的认知里,小说是一种作者愿意醒着做梦,读者愿意窥视他人的梦,并得到另外体验的载体。在这个前提下,结合本文,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小说的目的,第二,读者的地位。 小说的目的如果是作者纯粹的私人写作,那么别人可能没有评判的权力, 如果不是,那么就会有第二点,读者的地位问题。假如作者是希望读者阅读的话,那么读者的地位一定要有,不是说迎合读者,而是尊重读者。 本小说开篇: “早上,刘英做好饭,朝屋里喊了三声吃饭。隔了大半小时,没人出来。和往常一样,刘英举着菜刀踹开卧室门。张嘴大骂时候发现,丈夫不见了。躺在床上的是一条乌漆嘛黑的大马哈鱼。” 有着中等阅读经验的人一下会联想到卡夫卡的《变形记》,包括许多读者以及批注中也提出了类似《百年孤独》的说法,我个人认为,一部小说学习经典是没有错乃至值得提倡的,譬如董其昌临帖,多是背临或者意临,教授学生时也力求神似不求形似,在技巧上、内涵可以是学习的,但是技术上也学习的话,就难免尴尬,譬如一个人临王羲之,字字句句临下来,写得好坏,都不会被怪,譬如一个人自己写帖,写得好坏,毕竟是自己传作,假如写一点王羲之的字句和笔法,再写一点自己的字句和笔法,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王羲之,正如这篇小说,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卡夫卡和马尔克斯,一联想就有比较,这种比较是很容易落败的,假如从技法上规避一下这种联想的比较,我想可以很大程度上免于此种落败。 另外这篇小说的结构上,读者说完美、严谨的很多,也有个别指出了单以家族时间维系不免单调,个人认为后者是一阵见血指出来痛处了。 文中故事的延续有很强的家族时间关系,仿佛这个家族是天选的传奇,这种手法是很好的,披露《旧约》就是一部天选之子的奋斗史,但是《旧约》中有很强烈的内核就是,犹太族被上帝选中又触怒上帝又派天使拯救的这个核心。这样子一切艰难险阻都似乎有了可以解释的空间——这都是神的旨意。 假如这篇家族传奇有个内核,比如——这是萨满的诅咒。这样的改动不需要特别大,就变成整个家族一代代在逃离这个诅咒而拼搏,更加扣人心弦了,有戏剧冲突了。 这样子也可以破开另一个难题就是有读者说结构有点散,因为内核的不统一,形式上的眼花缭乱只会加深这种云里雾里和散的感觉,而非是让读者享受作者的魔幻技法。 简而言之,就是让“为什么传奇”把各章串起来,而不是“传奇本身的外化形象”像DNA一样传下去。 并且我个人在阅读时能够感觉句子有点跳,这种状况多数是作者写作时,构思多于落笔,本来一个很庞大的东西想出来了,但是写的时候没有完全写出来,好比画家见到一派景色,仅仅素描了事,展出时硬是在介绍中解释这是描绘了乌苏里江右岸秋天的美丽景色,可画面上只有黑白素描。 很自然的观众会有一脑袋的问号。 所以,读者的地位就在于此,对于自己来说,这些文字是经过自己脑补的东西,有完整的联想,对于读者来说,他们无法知道作者在想什么,全部是靠作者提供的一言一语去想象,所以说,小说写作是醒着做梦,作者要把这条观赏梦境的路给修好。 小说中的一些词的用法甚至有点也延续了句子的跳的感觉,用起来太过所谓先锋,有读者说有一种被强迫观赏毕加索的感受。我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不就是我们许多讽刺未来派、先锋派艺术时常讲的那句话吗?——好好说话。 我举一些例子: “在家与城里她的目的地之间,有一片坟地。”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家与目的地之间。加上城里的话,也可以更顺畅:“在家与她要去的地方途中,有一片坟地。”甚至是“途中有片坟。”因为上文已经交代了她要去镇上,并已经走在路上了,很自然的就是路中间,也没说是距离多少公里,所以直接途中好了。 “有天我叔叔拖着不省人事,在一些老人的嘴里,甚至衣衫不整、口吐白沫的我,回到了他家里,说我们遇到了猫头鹰。” 这句话是个事故现场,用来修辞的词汇堆在了中间,喧宾夺主,让两头都失去重心了,这句话意思很简单,就是叔叔拖着我回他家,告诉大家我们遇到猫头鹰的事情,修辞起来可以分开修辞,譬如:“有天,我被叔叔拖回他家,说我们遇到了猫头鹰,在一些老人嘴里,那天我衣衫不整,口吐白沫。” 直接给出修改意见可能不是我该做的事情,因为人和人的写作思路不一样,我是倾向于更简洁、清晰的。 在比较先锋和未来的艺术里,很倾向于“语言的陌生性”,这是现代诗歌很关键的一点,现代诗歌籍此来产生陌生的美感,并且与日常语言区别开来,特立独行。 这篇小说有运用陌生性语言的倾向,这种运用看起来是一种无意识的,而不是有意识的,因为这种陌生不统一。假如统一起来是一种景观,不用的话干脆不用,现在有一种读了些,便无意识的和普罗语言融进去,落得有些坎坎坷坷,读来很碍手碍脚原因就在于此,所以我一直希望能站在读者角度去思考自己的作品。 当然,在魔幻上确实想象力令人佩服: “再往后就是冬天了。”妈妈继续讲下去,“那些水一下子冻住,人们没办法,只能在冰里凿出窟窿,再把窟窿越凿越长,一直通到每个人家里。那时候有一户人家房子最高,那户人家把屋顶掀开,一直往上敲,敲出一个通到天上的洞,所有人家做饭的烟气,就从那个洞钻出去。那时候人们见面都不敢多说话,更不用说做盖房子这种每天都要说话的事。很多话从嘴里飘出去的时候,就和上面的冰粘在了一起,越来越厚,一直落到地面上,堵了那些路。第二年春天时候,王家冬天分家出去的大闺女,才在渐渐化了的声音里,知道自己的老爹死了。” 根本没有新的学生,那都是时间在那个狭小空间里的重演。那些在这里经过的时间,像老鼠一样藏在地板之间的夹层里,藏在砖与砖之间的缝隙里。等到他们来了,时间开始无处躲藏,最后和无处躲藏的西老师一样,从被打碎的钟里,被掀开的地板里,甚至从地底的暗河泉眼里,跑到储藏室里。西老师以为在教学生,其实不过是看了越来越多时间。那些时间淹没他,所以他每次回家时有满身的微光;那些时间也安抚他,使他兴高采烈;那些时间也教化他,尽管结果是她不敢形容的毛主席画像;最后那些时间溺死他。它们越积越深越积越厚越积越重,终于打破了脆弱的墙壁。在西老师了解了文言文之后,更多的以前的时间和未来的时间汇聚涌来,他们顶开那间小屋的门,在走廊里铺陈开来,越来越高,越来越厚,最后这所学校的那根断梁,再也没法承受这时间的重量,它垮塌了,像世间所有建筑一样。 我发现作者在描绘一种类似于电影长镜头的景象时,特别得心应手,这可能是因为这种语言在描绘魔幻的事物时很适合,因为魔幻是人有意识创造的,语言是人长久的累积,而运用陌生性语言也是人有意识地创造,二者结合出奇效。 这种语言还是蛮适合写诗的:“因为太过遥远而稀薄,完全迷失在春天的风里了。” 另外,错别字,文辞可以通过多次反复阅读自己作品,多修改来避免。
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