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站台。
如果自己都不喜欢自己的东西,怎么能让别人喜欢?
首先,回应给两颗星的那位朋友。我认为,文字特别是文学小说都是虚实结合的艺术,小说不是一个人的枯燥档案,小说是人的可能性,是来源于现实又不同于现实。实的部分是人物是否符合人性,故事发展是否有内在逻辑,虚的部分当然是用想象力如何表现“实”如何加入自己的东西,告诉读者作者心目中的实?不然为什么有“百花齐放”?为了让你看到玫瑰花,可以写给你,拍给你,画给你,摘给你,种给你,但是你却给我一个猪笼草告诉我这是玫瑰花,这才叫“意淫”嘛。那位朋友可能觉得我小说中人物做的事情不可思议,难以接受,我以为我的想象力已经被限制了,没想到还大有人在。所以我们现代的被生活限制的人才更加需要正确的意淫,扩展自己的想象力,扶摇直上九万里,别只看到身边的三平米。
再写之前,我不确定自己能写出故事性强的东西,因为现在人们喜欢看故事性强的,其实很多文学作品早就没什么故事性(意识流,荒诞派等),但是毕竟是第一本还是希望得到朋友们的关注,目前还是尝试阶段,就当是个实验吧。我想塑造麦小姐这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当然前提是她不被生活所迫,有去追求的资本,那么扪心自问换作你,你是否愿意那样去做?有些时候我们做不到,就让小说人物去实现,因为她也是我们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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