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一个叫巴图的少年被抹杀了青春
一个简单的故事:村里发生了杀人事件,少年看到女尸后想要离开村庄见见世面,遇到凶手并待了一会儿后凶手投河。 很多作者对文艺小说都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文艺小说叙事或者说故事不重要,因此花特别大的力气在场景的营造、环境的描写、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但实际上,文艺小说的故事非常重要,故事承载了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思想,是使人物变得鲜活的载体,没有精彩的故事,阅读就失去了乐趣。 闲话不多说,还是来谈谈这个小说本身存在的问题。一是冗余的内容过多,不管是开篇就出现的人物角色,还是大段大段的回忆,对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意义不大。如果说小说是一幅拼图,那么你的人物和情节就是拼图里的碎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理解的是,在前面好几章,作者应该是试图通过人物和场景传递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村庄里的生活淡如死水,了无生气,因此才在杀人事件里激发起了主人公对生活环境的强烈不满和想要冲破它的欲望。但是,那些依次出场的邻居、警察、新闻记者,均对这个信息没有起到强烈的强化效果,简而言之就是,删了它们,同样不影响你的表达。 二是地域特色的不清晰,发生在内蒙的故事,在场景营造、人物对话、情节安排上,就应该更有当地特质。我倒不是建议你去刻意强化和夸大它,而是进行适当的选择和组织。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脑海里是有画面感的,村上铺了柏油路,每天都有洒水车,哦,那应该不至于特别闭塞;家里养了奶牛,还有马,那周围一定有草场;回忆里掏蚕蛹,蒙古地区有栽桑养蚕吗?这些信息如果不进行筛选,那传递给读者的就一定会混乱。 三是细节还需要打磨。电视台的采访和公安接案是两回事,不是只要有凶杀案新闻记者就可以就会去采访的,涉及到舆论的导向,这个门道很深,所以不能想当然;一个生活在有柏油马路、有洒水车的场镇的少年却没有见过外地的纤瘦的女人?这符合常理吗?不符合。 总之,还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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