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友244888400喧哗与骚动
令我喧哗
今天读《喧哗与骚动》。 开篇就是精神病人的呓语。混乱的时序在班吉清晰的语言表述中不断跳跃。上一秒还在看罗斯克斯挤牛奶。下一刻就跳到了听迪尔西唱歌。我不知道福克纳究竟是如何做到的。纸片有形,可以随意裁剪成碎片。但脑中的影像毕竟抽象,福克纳到底是如何做到在头脑中将不同时空的事件裁剪成大小不一的碎片,并以一种极端混乱的形式重新编排组合,形成一个完整的部分。初读难以立即读懂,需要细致的咀嚼,也许正因为这份咀嚼所需要的耐心和思考,这个部分传达出独特的魅惑力。我读着班吉的呓语,仿佛进入了福克纳的思维星空,流星划过夜空,我从这一颗跳到那一颗,我在文字星空里反复跳跃,但直到最终也没有找到安全的着陆点。这份由福克纳独创的阅读体验既危险又刺激,在奇幻的文字间逡巡,我甚至有点爱上了这股痛快的表达。 接下来是一个自杀者死前脑中的混乱表达。我说它完全是烟花炸弹劈里啪啦乱响。叙事时而清晰,时而混乱,有些地方一个句子就占据两三书页,没有标点。思维一旦开始跳跃,连意象也活脱脱像天外来物。父亲将手表送给昆廷,却告诉他,要将它当成所有希望和欲望的坟墓,不是记住时间,而要不时地忘掉它,人类与时间的战斗从未胜利过,这些战斗甚至从未发生,战场只不过昭示了人类自己的愚蠢和绝望。而所谓的胜利,不过是哲人和傻子的幻觉。昆廷后来拿着摔坏的表走到钟表店,店里二十多支表却没有一支准时,都在各自走着矛盾的时间,这无疑在暗示昆廷已经持有的虚无主义。他唯一的信仰已经崩塌。他信仰的康普森家族残余的最后一点荣誉因为妹妹的失贞而彻底消灭。他的脑海中爆开呐喊。他从未乱伦,却爱上乱伦的意念,通过死亡,把自己和妹妹永远打入地狱,在那里永远守护着她,保持她的完璧无暇。 第三章回落到一个正常人的视角。杰森,自称是康普森家族最后的正常人。他冷酷、阴险、狡诈,凯蒂说他身上没有一滴热的血。但我最喜欢他,因为杰森实在塑造得太好。我喜欢上的不是这个人本身的内容,杰森本人是不值得喜欢的, 他是所有杰出美德的对立面。我震撼和惊羡的,是作者行文之流畅,用语之冼练。尤其是杰森与凯蒂的两次相会。在一个相对静止的状态,作者几乎只用对话和简单的动作转换就完成了两人形象的完美塑造。我太喜欢这两段文字了,拿手机拍完照后,忍不住又一字不落地敲在了电脑上。假装站在作者的视角重新走了一遍写作流程,对于福克纳写时的心路历程,我真的也很想一比一复刻,但我没有机会。倘若福克纳的心流能流进我的心房,我应当会开心地抱着棉花在地上打滚。我想到余华老师在《我只知道人是什么》一文中提到的鲁迅和莎士比亚对精神失常者的描写,并不在文字的形式上下功夫,试图用混乱的词句,含糊不清的表达来表现失常,而致力于用干净简洁的语言为精神失常者混乱的脑中世界勾勒出清晰的线条。文字内容本身让人不寒而栗,读者只要读懂了对话,人物形象就能自然而然呈跃心中。“不然,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的有理。”鲁迅一句话就让人精神失了常,而旁的作者,几千上万字也未必能让人精神失了常,甚至反而让读者误以为作者精神失了常。 所以我喜欢极了杰森。这大概也是我喜爱文字表达的原因,十来个字经过奇妙的碰撞竟能传达出一个人物未曾开口的万语千言。而往往只有愿意读懂的人才能读懂背后的空白。想起曾读过的一首小诗, “初一时的一堂课 我偷偷在刮大了的桌缝 读潘金莲 纷哧纷哧哭了 同学一下子都朝向我看 课堂顿时鸦雀无声 老师叫我去办公室 她捏着翘起的书角 她转着书捏翘起的书角 一声不吭 我说我想让武松对她好 老师抚摸抚摸我头发 把没收的书又还我说 这话不要再对别人讲 以后上课 也不能再看课外书 …… 工作后去看望老师 我和老师拥抱在一起 老师说 我也想叫武松对她好” 书后之意,话外之音是一种绝美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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