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在摸鱼了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
有几点挺有意思的。 语言对思维和观念的潜在影响,“未婚妻”这类词的出现和普及,使得未婚但已有婚约的女性多了一重身份——(未过门的)妻子。在当时的传统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个体女性如果接受并认同了这个身份,就可能自然地以人妻的标准要求自己,未婚夫亡故,当然就要为其守贞。 清朝统治者并不提倡守贞,但是却在行动上嘉奖了守贞的女性。别看他怎么说,得看他怎么做,得到统治者实际支持的行为,也就很自然流行起来。 忠臣(男)与贞女的并列与类比,不过因为男女地位不同,男性可以在政治领域做忠孝不得两全之举、得忠臣之美名,女性只能在家庭领域将对男性的忠置于对父母的孝之上,而对贞女而言,甚至这只是个虚的家庭领域,因为她们实际上并没有与未婚夫组成家庭。以及男性即便是在家庭领域,也不存在守贞一说。 贞女在未婚夫死后想要嫁入夫家的行为,对于男性家庭来说往往是个负担。情感上,贞女出现在自己面前就是在时时提醒自己儿子已死的事实。经济上,多养一个人是小事,但贞女如果有了过继来的子嗣,那便是实际上掌握了一部分家产。 有为名利逼女儿自杀做贞女的父母,也有因父母不支持不理解其守贞而自杀的女儿。 儒学者对守贞和贞女的争议主要还是在于对有婚约女性的身份定义。支持守贞的认为虽然没有婚礼,但未婚妻就是妻了。反对者认为只要没有完成结婚这一礼节,就不算妻。正反方都能找到典籍论证,看解释权了。 各种贞女案例是让人乳腺结节的程度。袁枚他妹袁机的事儿简直救命,要放现在,我高低得说一句尊重祝福锁死才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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