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喜事强推
《红喜事》必须是“真骨科”
凌晨看完《红喜事》,激动之下,写出这番文字——
翻了太太的解释与姐妹们的评论,发现大家说的最多的,便是真骨科与伪骨科都无所谓了。因为他们的爱才真是真正超越的所在…也许,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这话说得很妙,也足够完美。但是对于执着的读者而言,我不接受双向的模糊的结局。我固执地人为认为小说就是“真骨科”,而且认为真骨科更能彰显小说原本的价值。
小说的亮点本身就是一种禁忌之爱。小说中多次使用“肋骨”的意象,而且皆是江琸的自我幻想。在《圣经》中,女人是由男人的肋骨创造的,喻指了男女一体的概念,说白了,女人身上留着男人的血,这是暗示存在着血缘的一面。
拓展一下:古时候世界上很多地区存在兄妹繁衍后代的神话传说。我私人认为,抛开时代背景,就这类故事的讲述而言,它足够浪漫,却也确实禁忌。因为兄妹交合总被认为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繁衍后代。这时候,冲破禁忌的是使命。而亚当夏娃吃了善恶果/初次发现自身裸体,也发现了自身的欲望。所以善恶果也被称为禁忌果。这里的禁忌在宗教话语之外,代表的是一种自我的觉醒。它不同于使命,意味着自由与解放。因此,就禁忌本身而言,天生具有两种自由与使命两种维度,泛化而言,就是作者提及的情爱与伦理。
小说围绕着情爱的伦理的博弈创造了一种撕裂的空间。在这种空间内,主角是矛盾的挣扎的,这种人物的矛盾感是《红喜事》的中流砥柱,甚至也是支撑起悬疑情节的推力。这样矛盾的人物是现实的。因为人总是走投无路陷入绝境方可绝地反击。所以有了哥哥的设局,妹妹的参与。这时候他们共同的敌人是虚幻而强大的伦理,是可以将他们轻易击碎的流言蜚语。不要说流言蜚语不重要,对他们的来说,那种世俗的为自己而活的眼光是不存在的。要么出走要么别离,好似只能至死方休,这就是作者一开始的笔触为人物设定的悲剧。于是他们共同完成了一场绝佳的计谋,战胜了伦理,实现了他们的浪漫爱。而倘若理解为“伪骨科”呢?那重点就完全变了,浪漫爱成为了哥哥与妹妹行为的推力,伦理直接消失了,连带着否定了人物的矛盾感神秘感,甚至与之前的行为构成悖论,悲剧的内核也随之消失。而且,我认为在作者笔下,琸琸与哥哥的爱是隐忍的而自明的,用悬疑剧情来不断地确认他们彼此之间的浪漫爱,不符合原先的行文逻辑,也大可不必。换言之,“伪骨科”解读就是对小说结构的彻底毁坏。
我的想法一以贯之,悲剧的内核赋予了这个故事强大的魔力,悲剧的核心就在于浪漫爱与伦理的对抗。我很欣赏的是,作者没有落入俗套,直接用浪漫爱去否定伦理本身对于个人以及社会的意义,而是点出个体-琸琸与哥哥对伦理的复杂态度。那就是他们本身即是伦理的维护者渴望折又是伦理的反抗者。试想,对于普通人而言,家永远是代表着最稳固的情感。两个从小被抛弃的人,怎么会舍弃或者背弃他们最亲爱的家人呢,何况他们的童年都这么悲惨。所以哥哥对琸琸最开始肯定是亲情,应该说他们都视对方为唯一的家人。这种态度体现在哥哥从小对琸琸的呵护以及后期对琸琸动心后的克制与抵触,因为他怕,怕亲情变质。怕的原因也是因为心中有伦理,这也就决定了为什么他们无法不在意邻里的眼光。因此我认为,哥哥与琸琸甚至是最渴望伦理意识的人了。但同时呢,再怕,爱意还是萌生了。这股爱意从小小的火苗变成熊熊烈火,在它喷涌之前,肯定已经将本人烧了个遍。所以他们小心翼翼,而哥哥是比琸琸更怕的人,琸琸年纪小又有反骨情绪,另一方面则是琸琸是被照顾的,她对哥哥的爱更直接,也更无所顾忌。
遭遇,年龄,处境让两个孩子过早地学会拥抱在一起。爱意便是这样宿命般地降临了,然后又自然而然地疯长,连接,直到坚硬地成为了一堵墙。哥哥与琸琸强烈的性事就是最好的表现。如果我来写:他坚固地插在那里,最终与她连为一体。
然而爱意再决堤也冲破不了伦理,于是他们选择了妥协。而妥协就是设计了弥天大局,金蝉脱壳,将偷偷摸摸见不得光变得名正言顺光明正大。所以,我私以为最后一章才是整篇小说的高潮。尤其是最后的:夕阳下沉讳莫如深的两抹影子走在失去色彩的大街上。他们成功了,得到了想要的生活。尽管手段不磊落不光明甚至还有些肮脏,但这就是代价。代价就是优雅的哥哥接受了罪恶的泥淖,竟然只是为了维护伦理的体面。我认为这代价太大了。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好似体会到了真正的不可名状的伟大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