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街角发言者”

超越“街角发言者”

表达权的边缘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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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本书研究表达权的基本理论问题,特别是表达自由“中心”以外的一些“边缘”或“边疆”问题。表达自由的“中心”以“街角发言者”经典范式为代表,它以保护公共对话和政治言论为核心,重视言论的内容而非言论的媒介,对处理说话、写作和出版等传统和典型“言论”最为游刃有余,从中可以提炼出公共对话、政治言论、内容、“街角发言者”经典范式和典型与传统“言论”等五个基本概念和元素。针对这五个“中心”概念和元素,本书分别以“内与外”、“政与文”、“质与器”、“旧与新”和“本与变”为主题,考察公共对话外的逻辑和正当性基础、文化言论的价值和表达自由的文化价值、媒介对表达自由的影响、互联网等新技术对经典范式的挑战以及算法、人工智能对“言论”的突破和颠覆。通过研究这些“边缘”和“边疆”问题,本书希望探索表达自由地图中大片未探明地区,更好地反观“中心”,并思考挑战“中心”的可能性。

左亦鲁,北京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耶鲁大学法学博士(2016)、法学硕士(2012),清华大学法学硕士(2011)、法学学士(2008)。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网络法。

作品目录

  1. 导论 边缘与中心
  2. 第一章 内与外:公共对话外的言论与表达
  3. 1.1 引言
  4. 1.2 新《广告法》与保护消费者
  5. 1.2.1 内容规制与保护消费者
  6. 1.2.2 新广告法的“纲”: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和误导
  7. 1.3 公共对话之外的言论与表达:广告、学术言论和专业言论
  8. 1.3.1 公共对话与超越“公共对话中心主义”
  9. 1.3.2 公共对话外的逻辑:不平等的主体、内容规制和公共利益
  10. 1.4 结语
  11. 第二章 政与文:宪法第47条与『二元』表达权保护
  12. 2.1 引言
  13. 2.2 横向解读:现行宪法对表达权的保护
  14. 2.2.1 宪法序言与“人民当家做主”
  15. 2.2.2 宪法的结构与正文
  16. 2.2.3 第35+第47条:对表达权的“二元”保护
  17. 2.3 纵向解读:表达权宪法保护的历史演变
  18. 2.3.1 之前几部宪法中与表达权有关的规定
  19. 2.3.2 一个佐证:1953年草案第20条
  20. 2.4 结语
  21. 第三章 质与器:『基于媒介』模式与大众传播时代的表达权
  22. 3.1 引言
  23. 3.2 两种模式之争:“街角发言者”vs.“基于媒介”
  24. 3.2.1 红狮案
  25. 3.2.2 托尼罗案
  26. 3.2.3 两种模式之争:“街角发言者”vs.“基于媒介”
  27. 3.3 “基于媒介”模式的确立:从广播到有线电视
  28. 3.3.1 帕西菲卡广播案
  29. 3.3.2 特纳Ⅰ案
  30. 3.3.3 特纳Ⅱ案
  31. 3.3.4 总结:“基于媒介”模式的延续
  32. 3.4 再次面临选择:网络时代的到来
  33. 3.4.1 雷诺案
  34. 3.4.2 后雷诺案时代
  35. 3.4.3 未完待续:互联网与表达自由
  36. 第四章 旧与新:告别『街角发言者』——网络时代的表达权
  37. 4.1 引言
  38. 4.2 前网络时代的表达权:“街角发言者”范式
  39. 4.2.1 “街角发言者”范式与“申克—布兰登伯格”主线
  40. 4.2.2 “街角发言者”的影响力:作为思考模式与历史叙事
  41. 4.2.3 “街角发言者”范式的三大特点
  42. 4.3 网络时代的表达权:告别“街角发言者”
  43. 4.3.1 从“街角”到互联网:表达自由的“基础设施”
  44. 4.3.2 对政治言论的扩展和超越:一种更“民主”的表达自由
  45. 4.3.3 从“政府vs.个人”二元关系转向“个人—企业—政府”三角关系
  46. 4.4 结语:表达自由的“想象力”
  47. 第五章 本与变:算法、人工智能与言论
  48. 5.1 引言
  49. 5.2 问题的提出:搜索王案、兰登案和百度案
  50. 5.2.1 搜索王诉谷歌案
  51. 5.2.2 兰登诉谷歌案
  52. 5.2.3 张(音)诉百度案
  53. 5.3 问题的展开:算法受表达自由保护吗?
  54. 5.3.1 表达自由的主体要件:算法是发言者吗?
  55. 5.3.2 表达自由的客体要件:算法是言论吗?
  56. 5.4 问题的延伸:发言者本位、听众本位与强人工智能的言论
  57. 5.5 结语
  58. 后记